这是一份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的答卷。
走过硕果累累的2017年,迎来砥砺奋进的2018年。“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惩恶保持高压,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五大工程’全面深化……”2月11日,在中共许昌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赵文峰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开启新时代许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清晰勾勒出2018年正风肃纪反腐“路线图”。
■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推进“刻印”“固本”“护林”“连心”“先锋”等“五大工程”,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许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打造“清廉许昌”,使“清廉许昌”成为党风的品牌、政风的底色、民风的标志,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抓牢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固本”工程,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和执纪监督的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标,探索推行党委(党组)成员向党委全会、机关党员大会述责评议制度,发挥“两个责任”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实现对各级党组织履责情况的在线监管。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县(市、区)纪委和派驻机构的目标管理,建立乡(镇、街道办)纪委履职考评体系,全面实施“前哨计划”,配齐村级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用好问责制度利器。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
■保持作风建设的力度、韧劲
整治“四风”问题。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地方或部门“四风”问题多发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坚决反对特权。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培育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在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监督上着力
强化纪律教育。以“刻印”工程为载体,在全市开展“守纪律、鸣警钟、筑防线”纪律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严格纪律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加强纪律监督。立足“预防”,立足“保护”,立足“教育”,立足“挽救”,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政策界线,防止畸轻畸重,做到宽严相济,深化“护林”工程。
■查办腐败案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做好防逃工作。
■强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创新深化“连心”工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强力驱“蚊”拍“蝇”。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腐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格督查督办。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落实领导包点督查、包案督办等制度机制,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开展“双述双报双评”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突出巡察政治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升巡察监督质量。以乡(镇、办)为重点,开展四轮常规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政治巡察“深”、发现问题“准”、分析问题“透”、整改问题“实”。创新巡察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巡察联动机制,建立实行问题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反馈机制,市县党委统筹推动运用巡察成果机制,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贯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一体运行办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重点抓好扶贫领域、环保领域、金融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将以案促改延伸到全市所有二级机构、村(社区),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牢牢把握监察委员会受党领导、向党委报告工作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高度一致性,把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监察权行使的各方面、各环节。8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工作重心转向深度融合,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积极推动人员整合和工作磨合,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政法机关工作衔接的“1 5制度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对党绝对忠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认真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坚持全面增强本领。开展“两学两考两提升”活动,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成为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坚持清正廉洁本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真正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