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496C/201802-00041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8-02-25 12:05
  • 名 称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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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 [2018] 1号)

    一、主要内容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技术路线;普查组织及实施;普查经费;普查质量保证和管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普查工作目标。要求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是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我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主要是污染源的相关信息。

    第三部分是普查技术路线。根据产排污系数等数据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四部分是普查的组织及实施。普查工作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污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所列的职责分工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

    第五部分是普查经费。根据国家、省方案要求,本次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担。各级政府均要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第六部分是普查质量保证和管理。通过制定并落实好制度来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二、文件出台意义

    制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能够进一步捋顺各方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为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指导,以便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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