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 [2018] 11号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办 [2018] 11号)
一、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特出台了《许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为五章27条,主要明确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管理体制;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各项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程中的监管职责。
第一章主要说明了制定《办法》的依据,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目的,并阐明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是确定许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管理采用联审联批制度,规定了联审联批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时间、参加会议的相关部门,以及上会项目需满足的条件,明确了各主管单位在审批环节履行的职责,并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和应急抢险工程处理做出规定;
第三章主要是规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大气防治措施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围挡设置、交通疏导、保通路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类管线施工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对特殊情况下占用挖掘施工管理要提出了要求;
第四章主要是明确了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施工中的监管职责,着重对超期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管理做出相应规定,针对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具体法律责任,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第五章规定了该《办法》的解释权。
二、文件出台意义
实施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为我市道路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障,对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的办法出台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保护意识,对城市道路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确保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