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已于8月23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现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截止时间:9月27日。
邮编:461000
地址: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电话:2966800
电子邮箱:xcsrdfgw@126.com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
二O一八年九月七日
《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已于8月23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现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截止时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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