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18] 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廊道绿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建设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生态绿廊体系,充分发挥生态廊道的防护作用,为建设生态宜居许昌和实现郑许生态对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际快速通道、环城通道和主要河流为重点,统筹推进市域各级生态廊道绿化。
(二)坚持属地负责、行业主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廊道绿化完善提升工作。市县两级发改、财政、林业、交通、水务、农业、城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三)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坚持造绿与造景相结合,以乔木林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常绿、落叶和彩叶树种相搭配,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景观效果。
(四)坚持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林苗一体化经营,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生态廊道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2019—2021年),完成我市生态廊道绿化提升任务,建成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生态绿廊体系,全市生态廊道绿化总长度达到1万公里以上。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1.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兰南高速、永登高速、郑尧高速,机西高速)总里程278.6公里及收费站周边;
2.高速铁路(京广高铁、郑万高铁、郑合高铁)159公里及郑许市域铁路33.7公里;
3.国省干线总里程655公里及建设期内新建国省干线;
4.农村公路总里程8501公里;
5.主要河流、干渠总长度719.5公里,包括颍河、双洎河、清潩河、清流河、北汝河、颍汝总干渠、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等。
(二)建设标准
根据《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结合我市实际,将全市生态廊道分为四级。
Ⅰ级生态廊道: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郑许市域铁路、国道、城际快速通道、北汝河等,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
Ⅱ级生态廊道:省道、环城道路、颍汝总干渠、颍河、双洎河、清潩河、清流河等,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
Ⅲ级生态廊道:县乡道及其他河流,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30米;
Ⅳ级生态廊道:其他道路及沟渠等。每侧栽植1—2行树木。
对于生态区位重要以及采取林苗一体化经营的地段,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绿化宽度。西部山区丘陵地段的生态廊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应实现全覆盖绿化,对高速公路沿线裸露的边坡实施立体绿化。对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16个收费站周边进行全方位绿化提升。
(三)建设模式
1.新建(更新)生态廊道防护林带建设模式根据生态廊道沿线地形地貌,可根据山地、丘陵和平原等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建设模式:
(1)山地、丘陵类型。选用3至4种乔木混交,彩叶与常绿苗木相搭配,营造自然优美的山林风光。
(2)平原类型。按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绿化林带要分行栽植,整齐有序,生态廊道内侧配置彩叶类、常绿类苗木,外侧栽植高大乔木,在生态廊道两侧形成由近及远、色彩变化、高低错落有致的景观带。按林苗一体化建设的,近生态廊道单侧按照绿化带规划宽度的三分之一要进行高标准绿化,做到整齐有序,搭配合理,形成景观。
2.生态廊道防护林带提升模式
(1)对缺株断档处进行补植完善,原则上补植的苗木规格应与现有苗木基本一致。
(2)林带宽度不足的路段应加宽至标准宽度,加宽部分的苗木栽植密度应与原有苗木保持一致,做到横成行竖成列、整齐有序。
3.收费站绿化提升
采取乔灌花相结合、多树种搭配的方式,组团式打造绿化景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效果。高速出入口绿化宽度原则上每侧不低于100米。
(四)树种选择
根据土壤、坡向、风向、树种习性等自然因素,兼顾交通安全、电力安全等因素,科学选择苗木种类。
1.乔木类。可选择银杏、国槐、香花槐、栾树、楸树、皂荚、青桐、五角枫、柿树、杨树、柳树等树势高大、耐干旱、抗污染的乡土树种。
2.常绿类。可选择雪松、白皮松、黑松、大叶女贞、龙柏、桧柏、侧柏、石楠等。
3.花灌木。可选择百日红、月季、樱花、连翘、木槿、紫荆、紫穗槐、山杏、山桃等。
4.彩叶类。可选择五角枫、黄连木、黄栌、火炬、紫叶李、红叶石楠等。
(五)苗木标准和树种搭配比例
主要生态廊道防护林带一般选用常绿类苗木苗高2米以上、乔木类苗木胸径5公分以上、花灌木3年以上的优良品种。尽量使用全冠苗木,少用截干苗木。其中新建或更新路段的常绿树、彩叶树占整个林带株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规划
各县(市、区)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级生态廊道沿线绿化情况实地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11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土地流转和整理工作。
(二)建设实施
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底前,完成Ⅰ、Ⅱ级生态廊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绿化提升任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生态廊道绿化提升任务。
(三)检查验收
根据市政府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方案和各县(市、区)制定的年度生态廊道绿化提升方案和规划,每年4月底前,县(市、区)提出核查验收申请;5月底前,由市林业局牵头,各相关市直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对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林业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外的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交通局负责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周边的绿化提升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市水务局负责对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生态廊道沿线绿化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建设任务分解至乡(镇)、村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对辖区主要生态廊道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建设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公益事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充分利用国家、省市造林奖补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对Ⅰ、Ⅱ级和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许昌市中心城区内的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城市绿化工程程序实施。
(三)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加强树木管护是巩固绿化成果的重要环节。要明晰树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辖区内生态廊道绿化的管护力度,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损毁树木违法行为,在生态廊道防护林带规划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安排其他建设项目,切实巩固绿化成果。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为保障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经检查验收,对绿化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乡(镇),市政府将给予奖励;对适宜绿化的断档路段及宽度达不到标准的路段,由所在县(市、区)负责补植完善,市财政不予奖补;对道路绿化合格率低于85%的县(市、区),取消年度林业生态建设评先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