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812-02964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8-12-12 16:5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 [2018] 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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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 [2018] 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10日    

    许昌市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许昌”建设水平,依据《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和《许昌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提出的“三增四转五统筹”的总要求,坚持以满足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总目标,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战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扩面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富民,进一步增加生态容量,筑牢生态屏障,夯实生态根基,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许昌。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设以湿地公园、城郊森林公园、城区游园、森林乡村为“绿点”,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生态廊道为“绿线”,以花卉苗木基地、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城市群为“绿面”,以农田防护林网为“绿网”,以主要河流、河道两侧生态保育带为“绿带”的“点、线、面、网、带”相结合的森林生态体系。2019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计划任务28.28万亩。包括:造林任务14.86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5.85万亩,森林抚育7.4万亩,中心城区绿化1730.22亩。新建1个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特色小镇,50个森林乡村,100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升“森林许昌”建设水平

    1.完善提升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实现“廊道林荫化”。一是提升高速出入口绿化标准。原则上每侧绿化带不低于100米,采取乔灌花相结合、多树种搭配的方式,组团式打造绿化景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效果。二是全力推进郑许融合生态对接。重点做好京港澳高速东侧、新107国道、S319(北苑大道改线)、新元大道及颍汝总干渠等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工作及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生态保育带完善提升工作,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三是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全市生态廊道绿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许政〔2018〕23号)文件要求,高标准完成年度廊道绿化任务。各级廊道绿化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坚持造绿与造景相结合,以乔木林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常绿、落叶和彩叶树种相搭配,打造“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生态景观长廊。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5.68万亩。

    2.突出抓好森林城市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污染土地等,充分挖掘绿色发展空间,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注重以乡土树种和高大乔木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以林水相依,休闲游憩、生态防护为主要功能,打造满目青翠、绿树成荫、林水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各县(市、区)要结合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提升建成区生态防护能力为目标,以城郊森林公园为重点,将今冬明春城郊森林建设任务纳入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坚持规划编制与造林绿化同步进行,力争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中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一中心四组团”的森林城市群。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1.15万亩,1个县(市)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数量保持4处,新增省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率达到45%。

    3.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把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借鉴兰考县、禹州市经验,加强与省国开行和省农发行的沟通对接,扎实做好项目融资、平台建设及造林主体选择等工作。要把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与生态扶贫相衔接,通过土地、林权流转、营造林建设以及运营期间从贫困人口中选聘护林员参与管护等方式,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促进贫困人口就业。要抓好种苗繁育供给,按照树种集中、区域集中、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原则,结合国家储备林年度计划和当地种苗年度供给能力,建设香椿、银杏、杜仲、玉兰、七叶树、朴树、五角枫、楸树等树种繁育基地,确保各年度种苗充分有序供给,为项目建设提供苗木保障。要科学经营,通过适地适树开展乡土珍稀树种经营和长周期储备,做到因地制宜、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重点培育形成复层异龄林和混交林林分,建设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增加森林蓄积量,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林分生产力。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任务9.3万亩。

    4.全面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实现“乡村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以许昌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统领,以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和市级绿化模范乡村创建为抓手,按照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要求,重点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和庭院绿化,大力推进果树进村、花木进村,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建设一批“房前有景、屋后有林、院中有果、路渠有荫”的美丽宜居乡村。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规划,根据村庄地理位置、自然气候、土壤条件、建筑风貌、民俗传统等,在保持乡村原始风貌基础上,大力弘扬乡村生态文化,选择适宜的林果花卉等乡土树种,在房前屋后、农户庭院、空宅荒园、荒坑荒片等适宜绿化的地方做文章,做到见缝插绿、能绿则绿,提升村庄绿量,突出“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形成瓜果飘香、花木葱郁的乡村绿化美化格局,留住乡情、记住乡愁,促进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产业兴旺,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精准扶贫。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7000亩,建设1个森林特色小镇、50个森林乡村和100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5.持续加大西部山地生态屏障建设力度,实现“山区森林化”。一是加大困难宜林地造林、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地改造和未达标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力度,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增加森林面积,持续提高林地利用率。二是加快矿区生态修复进程,高标准规划修复点,通过营建游园、片林、绿地等形式完成生态修复,对出入矿区道路采取乔灌结合等模式,进行绿化,扭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三是注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营造针叶与阔叶、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群落体系,提高造林质量。四是创新造林机制,提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建设中来,促进山区造林有效开展,确保“栽得上,有人管,能成活”。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山区生态林建设任务1万亩。

    6.切实巩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成果,实现“平原林网化”。依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计划、分步骤整体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构筑农田高产稳产的生态屏障。林网建设要坚持“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楝树、白榆、楸树等乡土高大用材树种,对残次林带要及时更新,消除林网空挡,防护林网格面积300亩以内,农田林网控制率95%以上。要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加大夏收和秋收期间巡查力度,确保林网建设成效。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1.07万亩,平原防风固沙林4500亩。

    7.巩固提升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实现“城市园林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围绕短板与不足,以中心城区重要道路、重要部位、重要节点为突破口,通过“规划扩绿、工程造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等手段,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丰富城市景观色彩,逐步打造“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园林景观,不断拉高城市绿化档次和生态宜居程度。2019年,全市计划实施7大类80项绿化工程,新增立体绿化12公里,打造18条道路生态景观廊道、22个景观节点,提升建设10个公园游园,共计完成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1730.22亩。

    8.扎实开展森林抚育工程。依据《河南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要求,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按照“伐小留大,伐弱留强”的原则,科学制定森林抚育方案。根据不同培育目标,选择抚育间伐、修枝、割灌、补植等合理的抚育方式,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鼓励森林抚育专业队施工,充分发挥抚育专业队的骨干作用,集中优势兵力,联合突击作战,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7.4万亩。

    (二)着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

    9.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一要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工作。国有禹州市林场和国有襄城县林场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338号)要求,对照14大类41项验收指标,认真总结改革成效,确保通过省级验收。二要巩固改革成果。要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的“双转型”,要从生产建设向生态建设转型,林木经营向森林经营转型,努力在“双转型”方面求实效,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综合效益。

    10.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家庭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完善贷款机制等措施,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切实解决林农发展生产遇到的资金问题。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着力打造禹州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长葛市林蜂养殖以及鄢陵县林下花卉种植示范基地。2019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9.75万亩。

    (三)着力强化资源保护

    11.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完成年度林地变更工作。划定林地红线,守住生态底线,坚决遏制林地非法流失,年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12.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在重点生态区域开展飞机防治,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不出现大的灾害。加强美国白蛾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做好检疫执法工作。鄢陵县、建安区等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压缩美国白蛾疫点。园林、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管理林木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的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

    (四)着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

    13.积极促进花木产业发展。坚持“扩规模重集聚、调结构提档次、延产业促融合”,以各级道路、主要河流为骨架,以特色花木产业园为斑块,稳步扩大花木种植面积,加快推进鄢陵县“全域花海”建设。持续调整花木产业结构,逐步提高鲜切花、盆花等草本花卉生产比重;加强扶持引导,提升花木产业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打造特色花木品牌。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花卉苗木建设任务5.85万亩。

    14.大力培育森林旅游及森林康养产业。以花木园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果基地等为依托,加快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特色森林旅游产品,建设各类特色园、专类园、精品园;逐步配备相应的养生休闲、健身运动、医疗康体等服务设施,培育适应不同需求的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等新兴森林康养市场。鄢陵县要对照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标准,优化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确保通过全国森林康养基地验收。

    15.继续加大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以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为目标,按照“区域化布局,品种化栽培、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加大国内外名优特新品种、新技术及配套管理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坚持龙头企业带动,鼓励和支持“公司 基地 农户”等经营形式,吸纳区域内及周边贫困人员,以土地入股分红、就业等方式增加收入,促进精准脱贫。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平原区以发展优质桃、梨、樱桃、石榴等水果基地为主,西部山区、丘陵岗地以发展核桃、柿子、杜仲、金银花等干果和中药材基地为主。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优质林果基地建设4.81万亩,其中,新造2.25万亩,改培2.56万亩。

    16.先行推进中华生物园建设。按照省政府“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要求,主动沟通,积极配合,确保中华生物园规划与许昌境内现有规划有效对接。发挥许昌的生态优势、花木优势、文化优势,先行推动中华生物园建设,优化提升鄢陵县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加快建设世界蜡梅园、建安区东部生态旅游养生产业带、鄢陵县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长葛市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国家储备林彭店(杜仲)基地、陈曹基地。在鄢陵县北部、建安区东部和长葛东部区域,打造以花木为特色,集传承生态文明、科研科普、旅游观光、森林康养、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新优植物开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区,为中华生物园正式启动建设打足基础、做好示范。

    四、责任分工

    (一)禹州市责任人:范晓东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0.2618万亩。

    1.完成山区生态林建设任务1万亩。

    2.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1000亩。

    3.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1.0338万亩。

    4.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3000亩。

    5.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5000亩。

    6.完成木本油料林建设任务新造1.1653万亩,改培1.6127万亩。

    7.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新造5000亩,改培6000亩。

    8.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3.2万亩。

    9.完成花卉苗木建设任务2500亩。

    10.创建9个森林乡村,20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11.做好前一轮未到期1.79万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政策补助资金兑付,保存率达到80%以上。

    12.按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积极推进颍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13.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4.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二)长葛市责任人:张忠民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3.0811万亩。

    1.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1000亩。

    2.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1.8311万亩。

    3.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2000亩。

    4.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500亩。

    5.完成木本油料林建设任务500亩。

    6.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500亩。

    7.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6500亩。

    8.完成花卉苗木建设任务1500亩。

    9.创建9个森林乡村,1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10.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达到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

    11.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2.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三)鄢陵县责任人:李东岭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7.42万亩。

    1.完成平原防风固沙林建设任务4500亩。

    2.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500亩。

    3.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7200亩。

    4.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2000亩。

    5.完成木本油料林建设任务500亩。

    6.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500亩。

    7.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7500亩。

    8.完成花卉苗木建设新造1.65万亩,改培3.5万亩。

    9.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康养基地,1个森林特色小镇,8个森林乡村,1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10.按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积极推进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11.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2.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四)襄城县责任人:孙毅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4.0686万亩。

    1.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4000亩。

    2.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1.1486万亩。

    3.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3000亩。

    4.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500亩。

    5.完成木本油料林建设任务新造2400亩,改培2000亩。

    6.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新造800亩,改培1000亩。

    7.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1.4万亩。

    8.完成花卉苗木建设任务1500亩。

    9.创建7个森林乡村,1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10.做好前一轮未到期2000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政策补助资金兑付,保存率达到80%以上。

    11.按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积极推进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12.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3.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五)魏都区责任人:李朝锋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570亩。

    1.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200亩。

    2.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870亩。

    3.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500亩。

    4.创建2个森林乡村,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5.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6.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六)建安区责任人:马浩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2.76万亩。

    1.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4000亩。

    2.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6000亩。

    3.完成城郊森林建设任务1500亩。

    4.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新造600亩,改培500亩。

    5.完成森林抚育建设任务1.35万亩。

    6.完成花卉苗木建设任务1500亩。

    7.创建9个森林乡村,1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8.建设1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城郊森林公园。

    9.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0.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责任人:杨朝晖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963亩。

    1. 完成生态廊道建设任务963亩。

    2. 创建2个森林乡村,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3. 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4.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责任人:蔚钟声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720亩。

    1.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220亩。

    2.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500亩。

    3.创建2个森林乡村,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4.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5.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九)东城区责任人:王保海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900亩。

    1.完成廊道绿化建设任务1400亩。

    2.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500亩。

    3.创建2个森林乡村,5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4.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5.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增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十)市城管局责任人:刘静

    完成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总任务1730.22亩。

    1.完成道路生态景观提升项目18项,绿化面积209.1亩。

    2.完成景观节点提升项目22项,绿化面积24.75亩。

    3.完成立体绿化建设项目17项,立体绿化长度12公里,绿化面积24.42亩。

    4.完成绿满大地建设项目6项,绿化面积196.5亩。

    5.完成公园游园建设提升项目10项,绿化面积1275.45亩。

    6.完成行道树整形修剪项目6项。

    7.完成提升规划设计项目1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政府一把手要担负起林业生态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研究解决林业生态建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实施的各项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将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高建设质量。一要高标准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具体到小班地块,便于考核,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注重多林种、多树种的合理搭配,做到乔灌结合,落叶与常绿结合,生态防护与绿化结合。二要加强林木苗木质量监管,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按照“适地适树,就地调剂”的原则,严把造林苗木关,选用生长快、抗性强、无病虫害、适宜我市造林的乡土树种,备足良种壮苗,从源头上保证造林质量。三要严格栽植标准,推广专业队造林,实现整地植苗等专业化、规范化。四是强化造林后期管护,保证栽植一片,成活一片,绿化一片。五是对过密的中幼龄林、新造林进行抚育,对退化林通过补植改造、树种更替等方式进行修复,提高林分林相,全面提高林业发展质量。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改革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机制,把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结合起来,坚持政府投资和企业出资、社会融资并重的多元化投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同时,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吸引企业、大户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

    (四)切实履行义务。要充分利用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大力宣传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造林绿化意识,倡导每人义务植树3至5棵。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城区绿化、花木产业发展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要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广泛开展,带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投身认建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购买碳汇、森林管护、公益绿化宣传等活动,以此掀起全市义务植树活动高潮,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市林业局负责对各县(市、区)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督导,市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绿化进行督导,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各重点工程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道。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促其整改。继续采取“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的督查制度,对林业生态建设进展缓慢、质量较差的单位和督查工作不到位的有关人员,实行效能告诫;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局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许昌市2019年营造林计划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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