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812-0303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8-12-18 15:32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 [2018] 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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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18] 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17日    

     

    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把改革成果推向整个安全生产领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易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在全市各级、各行业全面推行双重预防。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园区公共安全防控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各县(市、区)、贯穿各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8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选准抓好试点。2018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选择2—3个、市直有关部门选择1—2个基础较好的企业(单位),作为本地和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标杆企业重点培育。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本地、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重点推进。2019年6月底前,在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并基本建成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

    (三)全面推开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四)持续改进提升。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方案迅速启动。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综合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与省对应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迅速制定本行业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省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组织的双重预防专题培训,并组织好本行业的专题培训。12月底前,市安委会将强化培训教育,适时召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观摩活动,推广经验,交流做法,促进工作迅速启动。

    (二)监督企业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技术服务保障。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2—3个由专家组成的技术服务组,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流程,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辅导。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但不能主要依靠或直接交给第三方做成一堆材料而束之高阁。

    (四)加快信息平台应用。企业要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并主动实现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及时将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并定期更新,真实记录双重预防运行情况。2018年12月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要全部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定期组织对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大数据进行分析,对反复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整治。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五)改革创新监管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每个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双重预防体系。建立与双重预防体系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精准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线上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核查处理预警信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检查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六)严格风险要素审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过程中,“风险管理”“隐患排查”要素必须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要求建设和运行,并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的否决项。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必须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对危险源辨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经评估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取消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通过后,各级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未持续有效运行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称号。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基本规范,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安全标准化评审。

    (七)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发展要求,从产业规划、市场准入、技术装备等源头管控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市、县级政府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城市安全创建,加快推进城区重大危险源搬迁改造和城市河道、道路、管线等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智慧交通、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综合管廊等先进适用技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区、矿山塌陷区、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防护避让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区域安全风险。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民爆、燃气等高危企业要从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开始,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发证、延期换证审查工作中。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换证现场检查时,要认真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凡未有效运行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完成并经现场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发证或延期换证。

    (八)强化安全诚信管理。推行企业和员工承诺公告制度,自2019年起,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告安全承诺,重点装置操作人员、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在班前作出安全承诺。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对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运行良好的企业,纳入诚信行为企业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激励。对未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或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要依托各级安委会,建立专门推进机制。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任务,分解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企业真正动员起来,形成董事长总经理带头,全员参与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的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让监管者会管善管,首先成为推广双重预防机制的明白人。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员队伍下企业进矿山,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帮,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最基层员工一学就会,一看就懂,一干就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的地方、弄虚作假搞形式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

    (三)制定可行方案。各行业特点不同,风险不同,制定行动方案、实施导则标准规范,一定要因地制宜,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切忌照搬照抄、脱离实际。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每月、每周按照任务分工,拉出清单,压实责任,方案的可行性要作为验收评估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考核督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要加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和运行效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权重,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防控不力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倒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一律倒查发生事故风险点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一律追究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失职的政府有关部门,一律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1.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pdf

         2.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业职责分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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