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禹州市三城联创工作给予表扬和有关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812-93342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8-12-21 14:2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禹州市三城联创工作给予表扬和有关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 文 号 :许政 [2018] 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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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禹州市三城联创工作给予表扬和有关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许政 [2018] 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以来,禹州市按照许昌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工作总体部署,克难攻坚,对标达标,通过不懈努力,在禹州市“三城联创”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2017年10月27日,被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2018年2月10日,被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禹州市率先在许昌市县级城市“三城联创”中实现了良好开局,对于完成许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到2020年县级城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和全国文明城“三城联创”目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禹州市“三城联创”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创建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依据《许昌市县级城市“三城联创”工作奖惩办法(试行)》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禹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禹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创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陈香梅,禹州市卫计委主任、市创卫办主任靳中现,禹州市住建局局长、市创园办主任李进杰,禹州市爱卫办主任、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程君伟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对禹州市园林局局长、市创园办副主任王中谦记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扬和记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先进,坚定信心,勇挑重担,克难攻坚,如期完成许昌市“五城联创”和各县(市)“三城联创”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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