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901-03289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9-01-16 11:14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 文 号 :许政 [2019]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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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许政 [2019] 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四水同治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8〕31号),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许昌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水资源科学开发和优化配置为导向,以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创建节水型社会为载体,实施一批重点水利项目,持续巩固提升拓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许昌在努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水行政执法监管全面强化,河湖保护和监管明显加强,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明显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全市供水能力达到11.55亿立方米,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1%以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万元GDP用水量降到21.2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6.4立方米/万元以下,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Ⅲ类水质断面总体比例达到70%,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76%。

    到2025年,节水型社会基本建立,地下水开发利用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河湖生态廊道体系基本建成,美丽河湖目标基本实现,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河流、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应急抗旱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年供水能力达到12.46亿立方米,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8%,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1,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9.1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4.8立方米/万元以下,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5%、9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6%。

    到2035年,全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得到系统解决,以河湖长制为载体的河湖管护责任全面落实,节水型社会全面建立,城乡供水得到可靠保障,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优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科学完备,基本形成系统完善、丰枯调剂、循环畅通、多源互补、安全高效、清水绿岸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水优先,优化配置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将集约节约用水贯穿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配置、管理保护的全过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统筹市域内水资源配置,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统筹当地水、过境水、外调水,集蓄自然降水,利用再生水,做到优化配置、均衡布局、高效利用。

    (二)坚持人水和谐,系统修复水生态。遵循自然规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涵养水源,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还人民群众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湖安澜的美好家园。

    (三)坚持减扩并举,综合治理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巩固和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持续做好“以水润城”文章,巩固和拓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实施入河污染物减排限排,创新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四)坚持夯实基础,科学防治水灾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主导地位,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加快补齐防汛抗旱短板,全面提升抵御水旱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实现防汛工作“一个确保、三个不发生”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1.继续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实施农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区域化、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继续整合发改、水务、农业、国土、林业、交通、电力等多部门涉农资金项目,集中连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严控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和“六网”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

    2.深入开展城镇和工业节水行动。紧紧围绕水资源禀赋条件和区域文化特色,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定需,因水制宜,不搞大挖大建、大河大湖,建设“盆景”工程。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19年建安区、鄢陵县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实现市辖区内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改造,加大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再生水设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控新上或扩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引导和促进工业结构和布局的科学调整,逐步推动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抓好工业节水,加快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改造,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

    3.培养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积极开展市情、水情、节水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推进节水型学校、机关、企业、居民小区和节水型灌区、乡村等节水载体建设。将节水成效、节水创建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节水型城市创建及节水载体创建奖补政策。建立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加强对节水技术、节水产品研发和节水设施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用水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合同节水。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树立“尊水、重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鲜明导向,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

    1.充分发挥常规水源综合效益。结合分配本地的南水北调水量指标,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快规划建设南水北调水厂及配套管网,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合理扩大供水范围。研究出台补偿政策,实施河道清淤疏浚,通过南水北调总干渠分水口门或退水闸,加大生态补水力度。完成许昌市曹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南水北调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建安区肖庄南水北调调蓄池建设。大力开发北汝河水源,拓展供水范围,充分利用沿线已有河库,合理新建调蓄、连通工程。建设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襄城县大陈闸扩容工程、魏都区调蓄工程、建安区颍汝干渠下游湿地工程和建安区颍河湿地工程。按照能引则引、应调尽调的原则,优化完善引黄调度方案,加大引黄调水量,加强引黄水量统一调度和精细化管理。完成鄢陵县赵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

    2.严格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优化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布局与结构,严控高耗水产业和种植业,实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井封停行动,压减地下水开采总量,努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严格地热水、矿泉水以及地热能开发项目取水许可,依法规范取用地下水项目的审批监管。实行严格的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制度,地下水禁限采区一律不准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确有必要新增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施国家和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引黄供水区、引调水工程受水区,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山丘区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微型蓄水工程,压减乡村地下水开采。

    3.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转变防洪观念,由“控制洪水”转向“管理洪水”,由“泄洪为安”变为“蓄洪利用”,通过推进水库增容扩容、水系连通、河湖调蓄、生态湿地等工程建设,利用引、提、蓄、拦、补等措施,提高洪水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禹州市颍河拦蓄工程、建安区石梁河石寨段拦蓄工程、石梁河东张闸拦蓄工程、建安区颍河椹涧段拦蓄工程和建安区西水东引工程。加大海绵城市的建设,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生态湿地、水保工程、水池水窖等,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进行雨水的收集贮存处理,用于河湖补水、景观用水、生产用水,最大限度的将雨水就地截流、收集利用。提高城镇污水深度处理能力,加大再生水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送工程、开发区调蓄工程。鼓励和引导高耗水企业、城镇道路清扫、城市园林绿化用水等优先利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谋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长葛市、魏都区、示范区、建安区谋划建设污水处理厂要于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要围绕再生水开发利用,对所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生水进行提标改造,谋划建设各县(市、区)再生水利用工程。颍河、清潩河和涉及向中心城区水系调水的流域所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出水水质于2019年年底前达到Ⅳ类水标准。将洪水、雨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厂出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4.实施水资源科学调配。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必须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确保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加快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设,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流、闸坝动态汛限水位研究。完善引黄入长济许工程和引佛入长工程管理机制,完善水利工程、水系运行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建立全市域闸坝统一管理调度机制,实施跨区域水资源调度。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小洪河综合治理工程,适时推进许扶运河综合治理工程、引禹州沙陀水入许工程、引贾鲁河入鄢陵县引黄干渠工程、新增南水北调鄢陵县供水工程至引黄调蓄池供水线路工程等连通工程建设,形成东西互补、南北贯通的全市域水系格局。

    (三)不断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

    1.依法开展河湖划界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全市湖泊、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设立界桩、管理和保护标志,积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逐步建立范围明确、职责清晰、责任落实、监管有效的河湖及工程管理保护体系,为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有力支撑。

    2.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明确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已建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各类涉水行为。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等效替代、消除对水域功能不利影响的原则实行占用补偿。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各种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湖生态健康发展良好态势。

    3.加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和水源地管护。贯彻落实《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维护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促进河湖水系生态良性循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保障饮水安全。

    (四)全面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1.加大城镇污水治理力度。深入实施碧水工程,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落实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计划,加快城市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2.开展农村污水综合整治。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运维投入,39个已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厂)应于2018年年底前稳定运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改善农村地区局部水环境质量。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逐步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南水北调总干渠、颍汝总干渠、北汝河、颍河、灞陵河、清潩河、饮马河沿线乡村要全部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其他乡村要积极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3.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全面启动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建立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管理的联审联批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县(市、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统筹采取控源截污、清理垃圾、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2019年年底前市、县建成区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五)扎实推进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开展河流湖泊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进颍汝总干渠生态修复工程,适时推进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扎实推进其他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快推进禹州市颍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长葛市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襄城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鄢陵县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范围内湿地保护和系统修复。在有条件的水库湖泊、季节性河道和河(湖)口、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人工湿地。

    2.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保障北汝河、颍河、清潩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满足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环境流量。采取闸坝统一联合调度、生态补水、规划建设河道湿地等综合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3.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加快实施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作。加强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推进河流四级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生态廊道绿化水平。

    (六)持续加强水灾害防治建设

    1.强化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编制防洪规划,推进城市防洪预案、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和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健全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天-空-地”一体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加强多层次应急救援力量,提升抢险救灾队伍、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实施城市积水点改造工程。

    2.加强防汛抗旱工程管理养护。建立政府主导、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防汛抗旱工程管理体制,落实中小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防汛抗旱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和运行管护经费,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管理模式,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3.加快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长葛市石梁河、鄢陵县双洎河等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禹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实施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实施大陈闸、化行闸等一批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加快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七)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夯实农业发展水利基础。完善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着力构建配套完善、节水高效、运行可靠的农田灌排体系。大力发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灌溉用水计量设施配套,加快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积极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深化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管理。

    2.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在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基础上,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档升级、配套改造、连通并网,充分利用地表水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健全工程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市、县、规模化水厂三级水质检测化验体系,完善工程良性运行监管体制机制,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管理运营模式。

    3.加强农村小微水体管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充分发挥乡级、村级河湖长和民间河湖长作用,推动村民共治,加强农村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小微水体管理保护。开展乡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优美乡村水环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完成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制定治理清单,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八)稳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和手段,持续完善监测网络,实现对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各类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等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监测监控。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各类涉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高速、泛在的水利信息网络,实现网络全覆盖和互联互通。依托现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先推进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湖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等智慧水务建设。新建水务工程要把智慧水利建设内容纳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加快已建水利工程智慧化升级改造,提升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推动,把实施四水同治作为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领导机构,高位推动。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

    (二)依法强化监管。完善治水管水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水事综合执法,为四水同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研究制定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管理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管理、水权交易等制度体系。建立部门之间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非法排污、非法采砂、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事违法行为,用法律、法规、体制、制度保障和推进水利现代化。

    (三)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完善水价水权水市场形成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完善河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落实用地政策,加大土地保障。编制与空间规划衔接融合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形成四水同治规划体系,推进四水同治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立体多元的水治理体系。

    (四)创新投资渠道。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支持实施四水同治投资政策,公共财政资金、地方债券资金等要向四水同治工程项目倾斜;整合部门各类建设资金,集中打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项目建设与运营,多渠道筹措建管资金。出台市级及以下水利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责任体系。

    (五)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健全例会、通报、督查、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将四水同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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