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直通车一百零三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525P/201904-00001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 生成日期:2019-04-03 10:08
  • 名 称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直通车一百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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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直通车一百零三

    核心法律制度一百零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解读:施工图的设计对工程项目的正式动工起到至关重要的前置作用,如果施工图设计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进行操作,将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对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许昌市城建监察支队温馨提示: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美好城市。

    热线电话:2168198、21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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