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委、发改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有关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魏都区卫健委增设创伤显微外科医院、鄢陵县卫健委增设护理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请示,按照《许昌市二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许卫发〔2018〕65号)中“如有特殊需求必须要设置的二级医疗机构,要进行严格审验,并报市卫计委和发改委审核”的规定,经市卫健委党组会研究并商市发改委同意,拟在魏都区增设创伤显微外科医院1所,鄢陵县增设护理院1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设医学检验实验室1所。
特此通知。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