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19] 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白酒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4月23日
许昌市白酒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打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我市白酒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白酒产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产业概况
我市是白酒消费大市,加快白酒产业转型发展,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发挥人力资本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现实需要,是发展高利税产业,增加税收、涵养税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共有白酒生产企业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家。2018年,全市白酒产量6000千升,同比增长45%;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同比增长43.8%。受历史、环境、企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白酒产业存在产业规模整体偏小,市场竞争力总体不强,营销短板普遍存在,企业发展面临困境等突出问题,产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品质提升为根本、以品牌打造为抓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构建“原酒基地—酿酒—品牌”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持续提升我市白酒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1年,白酒实现产量10000千升,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入库税收突破6千万元。培育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1家,年销售收入3000万以上企业3家。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品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1.突出项目支撑
支持白酒企业实施“一体两翼”(以传统白酒为主体,以养生保健酒和工业旅游为两翼)转型发展计划,加强与北京中医院中医研究所战略合作,积极筹备建设“中国养生保健酒(饮品)产业园”,打造集酿酒、科研、商贸、旅游、康养、文化等为一体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和酿造文化特色景观区。支持白酒企业实施异地建厂和技术改造项目,改进工艺,提升品质,增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技术革新
大力推广纯粮固态发酵,引导企业传承和创新传统酿酒工艺,强化对酿酒过程和细节的把控,推进精细化、标准化、极致化生产,培育具有浓厚许昌特色的标杆性白酒产品。加快建设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订和推广白酒产业技术规范,开展白酒特色和风味等基础性研究。倡导“一生酿好一坛酒”的企业文化,秉持匠心经营之道,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融入工艺、融入产品、融入口味。深化产学研结合,积极打造协同研发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大师工作室,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引导重点白酒企业实现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质量控制能力。积极支持白酒企业申报国家、省各类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基地建设
引导原酒基地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原酒生产、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原酒基地,提升原酒酿造工艺水平,提高原酒生产能力。建设基础好、实力强、规模大的原酒基地,淘汰无原酒生产条件和能力、生产工艺落后的小企业。规划原料基地建设。促进原料标准化种植,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支农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将原料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扩大农户种植规模,建设优质专用小麦、高粱原料种植基地。符合条件的酒企在原材料收购、基地建设等方面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实现绿色发展
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要求,加强重点酒类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和完善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补偿机制,禁止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业水源地保护范围,切实保障酿造白酒所需的水质和生态要求。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节约用水,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包装对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控制包装废物的产生,规范包装物回收利用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培养人才队伍
加大落实“许昌市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力度,培育白酒行业领军人才。实施“许昌英才计划”,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技术、管理和营销人才。主要依托行业协会积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品酒师、酿酒师、大工匠等评选和培养工作,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等活动,对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深化与省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专业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满足酒业发展人才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二)打造品牌,提升酒企市场竞争力
6.推动营销升级
以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为导向,加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融合互动。鼓励企业立足本省市场,分析各类香型、口感消费人群,做好市场细分工作,明确根据地市场、战略市场的定位,制订针对性营销策略。鼓励企业建立区域性和全国性市场营销网络,支持重点酒企建立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的营销网络体系。针对市场需求开展圈层营销、企业和婚喜宴定制,积极开发农村市场,打造旗舰店、形象店,举办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利用供应链物流、供应商管理库存、共同配送和市场代理制等营销方式推广白酒品牌。鼓励酒企与国内知名营销企业开展合作,拓展营销渠道,实现互利共赢。鼓励企业拓展线上流通渠道,引导白酒企业通过“互联网 ”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网商合作,推行精准营销,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白酒品牌推介,巩固重点市场、开拓潜力市场,扩大我市白酒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规划建设白酒品牌形象展示店、广告牌。加大行业研讨、品牌推广力度,支持白酒企业在省、市主流媒体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白酒名优产品。组织白酒企业组团参加国内知名专业展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对于白酒企业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介白酒名优产品,参加国内外知名交易会、展销会等,财政部门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后补助。鼓励在各种商务接待活动中使用“许昌酒”,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酒店等设立本地优质白酒“零售绿色通道”。支持白酒企业在市区建设企业总部、白酒技术研发中心、养生保健酒科研基地和婚庆主题酒店,并对项目建设实施“一条龙”跟踪服务。在市博物馆设立白酒文化专区,深度挖掘白酒文化底蕴。依托许昌市大康养行动计划创建姚花春工业旅游景区(国家AAAA级),积极推广“酒文化”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
8.打造知名品牌
充分挖掘我市白酒品牌底蕴,融合白酒品牌、产品、文化等因素,统一策划创意,量身定做品牌推广战略。创新品牌宣传策略,讲好品牌故事,构建品牌服务管理体系。支持白酒企业参加“五朵金花”、“五朵银花”、“五大好酒(大单品)”、“五大酒商”评选活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称号和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对于入选豫酒“五朵金花”、“五朵银花”、“五大好酒(大单品)”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白酒企业研发具有许昌地方特色香型的产品,且获国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
(三)强化扶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9.强化财税扶持
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以上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白酒企业受到国家、省级奖励、扶持和补助的,我市按实际到账资金的50%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白酒企业的奖励扶持资金,原则上市级、县级财政按照4:6的比例给予奖励扶持,先由受益财政县(市、区)先行全额支付,许昌市市级财政根据县(市、区)实际支付数额40%部分给予后补助,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年度对单个白酒企业的奖励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总金额不超过三百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
10.提供融资支持
金融部门要加强对白酒企业转型发展的投融资支持,担保机构要对优质白酒企业优先提供担保服务。改善白酒企业股权结构,支持各类产业基金参股我市白酒企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我市白酒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白酒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积极争取申报相关改造项目和资金。(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县两级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导白酒产业转型发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措施,服务转型发展。有关县(市)政府要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快本地酒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
(二)规范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酒业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白酒专项维权活动,加大白酒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对无证白酒酿造小作坊一律予以关停,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督促白酒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追溯机制,坚决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对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
各有关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理顺管理权限,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项目建设、平台建设和技术革新,加强融资、土地、能源、物流、用工等方面保障。严格落实我市白酒产业转型发展有关政策,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酒企负担,营造推进我市白酒产业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