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许昌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906-0425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9-06-03 09:36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许昌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 [2019]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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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许昌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19] 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许昌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许昌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快推进我市与德国方面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推进方案。

    一、明确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开放发展、务实合作的理念,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深化对德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和中德(许昌)产业园,将许昌建设成为国际智能制造之都、中德再生金属循环利用基地、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示范推广中心、中德先进制造创新合作中心,打造全省对德合作典范,助推许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对德合作实现“落地20个项目、签约20个项目、达成20个合作意向”的工作目标。建立与德国长效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培育100家左右中德合作后备企业,推动装备制造、再生金属、电子电气等领域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健康养老、职业教育、现代农业等领域合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业合作

    1.组建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筛选100家左右有对德(欧)合作意愿和能力的企业,组建对德(欧)合作企业家百人团,统一向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发布企业简介及合作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深化电力装备产业合作。以森源集团、许继集团等电力装备企业为主体,加强与德国电气与电子工业协会、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德国威图集团等电力装备行业协会、机构和企业的深化对接,推动电力装备行业加强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3.推动再生金属产业升级。利用德国在钢铁加工领域的优势,结合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不锈钢、再生铝等再生金属资源发展基础,以金汇、金阳、德威科技等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与德国相关企业在再生资源、废料回收利用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长葛市、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对接。与德国欧绿保集团、德国百菲萨集团、莫诺佩特罗斯等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废弃物处理和再循环、环保产品和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等领域合作,推动我市生产及生活垃圾、余灰尾气处理、废旧塑料轮胎的回收利用等行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5.拓展对德合作新领域。围绕《许昌市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9个重点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结合德国优势产业,针对性的梳理对德产业合作方向,探索合作新领域,开展“点对点”精准产业对接,为企业对接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二)加快推进平台建设

    1.推动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密切与国家(省)工信部门、中国(德国)中小企业中心的联系,加强与国内其他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互动,落实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方案。加强与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股份公司、慕尼黑工业大学国际有限公司等机构的对接交流,力争高水平集聚国际优质产业和创新资源,推进在园区合作、先进制造、工业智能化等领域开展更加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2.推进中德(许昌)产业园规划建设。围绕长葛市中德再生金属生态城和示范区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谋划对德合作项目,加快推动许昌-帕希姆双跨经贸产业园区、德国小镇、百菲萨除尘灰等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吸引德国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在中德产业园集聚发展。(责任单位:长葛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密切中德经贸合作交流

    1.实现常态化互动沟通。加强与中联部中国经济联络中心、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股份公司、国家(省)贸促会、德国工商大会、中德工业城市联盟、上海德意志工商中心、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协会、中国(德国)中小企业中心、德国中国研发创新联盟等机构及德资企业联系和沟通,寻找合作伙伴和项目信息,促成更多意向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各县〔市、区〕)

    2.邀请德方参加我市重点节庆活动。充分利用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股份公司、德国工商大会、德国中国研发创新联盟等各类商协会及中德咨询机构渠道和平台资源,邀请德国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三届三国文化旅游周、钧瓷文化节、花木交易博览会等节会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开展实地考察和项目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各县〔市、区〕)

    3.组织开展“走出去”项目对接活动。积极参加德国韦茨拉尔光学、机械和电子展及10月份德国“一带一路”经济对话会,主动参加由商务部、工信部、国家(省)贸促会,德国工商大会等部门和机构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德专场活动。市科技、教育、金融、规划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谋划组织专项对接活动,推进全方位对德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外事办、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技师学院〕、各县〔市、区〕)

    (四)加强科学技术交流合作

    组织河南森尼瑞电气有限公司等本地优势企业,加强与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史太白管理和技术中心等德国科研和技术转移机构的对接,积极推进施坦贝斯(许昌)产学研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技术平台搭建、技术引进、人才培训等工作,逐步构建海外技术转移平台和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鼓励我市企业或机构与德国企业或机构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符合条件的将其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体系,按规定享受对应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落实“许昌英才计划”,加大对德合作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大力开展柔性引才,鼓励留德人才在许创业,开办创新型企业。强化人才服务,对引进的专家人才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六)探索引入“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

    发挥许昌市中高职职业教育联盟作用,加强与德国达姆施塔特应用科技大学、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中黑森工业大学、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等院校和机构合作,引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训体系,加强中德院校师资培训、学生互访等交流活动。构建校企合作互动平台,支持河南盛世恒信科技有限公司等本地专业职教机构与院校深化合作,打造中德合作实训基地,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技师学院〕)

    (七)持续推进中德医疗康养合作

    加强与德国优秀医疗资源对接。引入德国先进的医疗器械及管理经验,加强医疗人才的交流培训,提升全市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德国创新健康管理公司等加强合作,借鉴德国康养产业经验,助力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鄢陵县)

    (八)加强与德国现代农业交流与合作

    引进德方先进农业机械、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建立农业技术、管理和实用人才交流合作机制。谋划建设中德合作示范农场,加强在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畜禽养殖等农业产业化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各县〔市、区〕)

    (九)加强文化旅游对德合作

    挖掘许昌市文化资源,宣传展示许昌文化,加强对德文化交流,规划建设文化智造产业园,打造文化对外合作载体。加强与德国及欧洲国家旅游合作,鼓励旅游企业和旅行社开拓德国及欧洲国家旅游市场,邀请旅行商来许考察踩线,参加三国文化旅游周、钧瓷文化节、中医药交易会等重点节会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有关县〔市、区〕)

    (十)推动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推动许昌市与拉恩迪尔区、长葛市与哈尔恩明克市、魏都区与伊达尔奥伯施泰因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全面加强对德经贸、文化、科技事业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市外事办、长葛市、魏都区、有关县〔市、区〕)

    (十一)加强宣传报道

    加强对德合作的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各地各单位对德合作动态,展示对德合作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许昌广播电视台、许昌日报社、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三、完善服务保障措施

    (一)落实涉企扶持政策

    以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为基础,针对我市目前对德合作中涉及的设备引进、产品出口、技术合作、双向投资、职业教育等具体项目情况,梳理完善对德合作政策扶持体系,保障和支持我市企业和机构开展对德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二)研究设立对德合作产业基金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探索以股权投资方式,研究设立对德合作产业基金,为引进德国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双元制职业教育、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

    (三)加强企业家涉外业务培训

    深入实施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围绕涉外商务谈判、商务礼仪、境外市场拓展、经营管理、对外合作等方面,邀请中德方面专家学者授课,年度举办2期以上企业家涉外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企业家的企业管理水平和涉外交往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政府做好围墙外的事,企业做好围墙内的事”,落实《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涉外签证办理、出行礼遇、人才许可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创造许昌高质量营商环境品牌,打造国际营商环境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科技局、许昌高铁东站、各县〔市、区〕)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对德合作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县级领导干部负责,建立工作推进台帐,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县(市、区)要成立对德合作专门机构,加强涉外人才培养和配备。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单位的联系协同,加强调查研究,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对德合作工作。

    (二)专项工作会议调度。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市对德合作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单位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共同会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于重大项目,组建工作专班,专题服务推进。

    (三)加强项目跟踪落实。以正在推进的已签约未落地项目为基础和抓手,实行动态管理,由项目属地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对属地或本部门无法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已签约无法落地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向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严格工作督查通报。市对德经济技术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周跟踪、月通报”工作机制,客观、准确、及时反映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定期对对德合作重大项目、难点问题推进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各单位对德合作情况,纳入全市开放招商年度考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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