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拘留所承诺内容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39XX/201612-00009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2019-08-23 10:19
  • 名 称 :许昌市拘留所承诺内容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拘留所承诺内容

    许昌市拘留所承诺内容

       一、对被拘留人依法实行文明管理,不打骂,不体罚虐待,不侮辱人格。

       二、保护被拘留人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举报权、控告权等权利

       三、保持良好的监所秩序,有效防止和打击被拘留人欺负被拘留人的行为。

       四、保证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定期组织被拘留人洗澡,有病及时治疗。

       五、全体民警做到廉洁自律,不接受被拘留人亲属的吃请;不索要、收受被拘留人员及其家属的钱物。

       六、对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均有权举报,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认真查处。

       七、对因公来所人员要热情服务,对来所会见、送物的被拘留人家属要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按照规定不能会见、送物的要耐心解释,不得刁难。

       八、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所视察,自觉接受监督。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