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以点带面,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年底前,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试点小区分类设施配备达到100%。
三、文件依据
《许昌市中心城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创业家园和示范区管委会
(二)主要措施
《方案》明确了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原则、分类方式、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明晰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了组织机构,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三) 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底前)。
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充分动员各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通过横幅、版面、电子显示屏、宣传页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舆论氛围。
2、分类推进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结合实际,
积极开展居民小区(企业、学校)示范片区创建。区各单位、各镇(办)等各级党政机关按照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示范片区创建。
3、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20日以后)。结合全年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区机关单位、试点小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