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19] 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3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创新科学发展的理念,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许昌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