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 [2019] 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评估的通知》(豫农办〔2019〕53号)要求,对我市四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2018年版)齐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资格评估,现将通过资格评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1.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2.长葛市老城镇宏胜食品有限公司
3.长葛市食品开发总公司
4.长葛市众邑肉食有限公司
5.禹州市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
6.河南绿春源食品有限公司7.禹州市东祥食品有限公司
8.许昌鑫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许昌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的通知》(许政办〔2013〕29号)废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