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002-06080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2-24 17:12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 [2020]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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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20] 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3日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

    许昌是全国最大的人发原材料集散地和发制品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知名的发制品跨境电商交易中心。为保持和扩大许昌发制品领先优势,着力破解发制品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制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买全球·卖全球”重要指示和省、市对外开放大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重点在职能转变、税收征管、监管模式、交易方式、标准制定等方面大胆探索、逐步规范,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和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为契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促进专业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协同推进,扩进口促消费,扩出口促转型,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2020年,培育5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重点扶持5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1.加快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和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建设进度,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打造规范高效顺畅的出口渠道。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2.规范快递物流市场渠道管理,整合适合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及满足商家需求的国际快递物流渠道;对接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引导企业货物集中至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市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3.推动成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仓储、融资、保险、市场推广等国际贸易供应链各环节服务,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标准化、高效透明的外贸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4.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通关、物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实现在线下单、在线通关,无纸化申报。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二)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

    1.依托全球速卖通平台质检标准,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并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小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建立发制品抽检、质检体系,提升发制品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三)提高通关及查验效率

    1.优化海关通关流程,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整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完善许昌跨境电商查验中心各类监管设施,对接机场和邮政口岸实现跨境电商货物转关、转运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货物的通关时效,通过提前申报,提前审单,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2.加强许昌市境内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与许昌跨境电子商务查验中心等短驳配送时效,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四)出台扶持政策

    1.针对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出台推进税收征管便利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发制品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完善出口退税流程,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简化退税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许昌海关、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2.改进跨境电商的外汇监管模式,提高企业贸易便利化。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引入发制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三单数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数据、物流企业物流运单数据和支付平台支付数据),解决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收汇需求。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3.出台支持发制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建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20年3月底前)。建成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和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完善提升许昌跨境电子商务查验中心通关效率和水平,营造便利通关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阶段:试点运行(2020年6月底前)。试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出口业务。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2020年年底前)。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出口业务在全市范围内的复制推广,有效推动我市跨境电商规范化、阳光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加快落实各项工作。建安区作为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项目承建方,要发挥主体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科学谋划,加快推进。要适时开展项目现场观摩、点评,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提高。

    (二)坚持合力推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履责,加强沟通协作和政策衔接,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要抓住重点、大胆创新,建立容错机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健全奖惩机制。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和政策落实。对项目推进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造成工作滞后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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