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 [2020] 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2020—2022)》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0日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
(2020—202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发挥气象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中国气象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省合作协议》,并要求各地市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作。河南省气象局与许昌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合作联席会议,提出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市的目标。为落实省部合作协议及局市合作事宜,制定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高标准农田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覆盖率98%以上,建成全省首个天气指数保险试点,进一步打牢农业基础。到2021年,建成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直通式服务覆盖8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人影作业覆盖率提升至95%,完成5个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攻关立项,有效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培育5个气候品质认证农业品牌、6个乡村生态旅游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
1.加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应用,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2020年,建设15套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监测站点、5套特色农业农田小气候监测站点,与河南省高标准农田气象物联网、智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支撑系统、高标准农田生态业务分析应用系统和农业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等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省、市、县三级共享,开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2.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建设特色农业气象中心,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和特色农作物气候品质认证,推进优质农产品申报国家气候标志工作,打造系列“气候好产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3.在全省率先建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研究开发、完善小麦干热风和小麦干旱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烟叶等特色作物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开展农业气象灾害性天气认定、保险定损、理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人民财产保险许昌分公司)
(二)实施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工程
1.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2020年完成许昌气象雷达楼建设,做好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安装应用。到2021年,实现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深入融合,做到统筹建设、共同维保、共建共享。充分利用雷达数据、卫星遥感监测、农业气象观测网络、“蓝天卫士”和现代农业气象AI智能系统,加强灾情动态监测,做好农作物生长状况和土壤墒情监测监控,开展农业产量预测。气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收、农业节水保墒、农田小气候改善和微气象调控等与农业增产措施配套的气象科技适用技术研究,建立气象与农作物重大病虫信息互通、趋势预测会商和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围绕“移动互联网 现代农业”,开发智慧气象手机APP,开展面向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构建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到2021年,完善标准化作业站点设施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现有37高炮作业装备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远程智能控制。发展智能遥控火箭作业技术。开展飞机增雨(雪)作业,增强大范围云系跨区域作业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安全监管和效果检验系统,提高科学作业、安全作业水平和服务效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美丽乡村气象保障工程
1.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气象保障能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和大气污染防控气象保障工作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利用环境气象监测平台,做好秸秆禁烧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增设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站点,建立完善人影作业监测评估体系,提升人影改善生态环境、涵养地下水源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发挥气候资源效益。开展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养生、国家气象公园、国家气候标志等气候品牌建设,推动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完善乡村生态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2020年,启动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完成项目建设,实现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横向连接,通过社会媒体、智能手机、应急广播等途径,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快速发布。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2021年,挂牌成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2020年,布设13套气象灾害监测站、11套气象灾害(干旱)监测站、5套气象灾害(内涝)监测站、5套生态气象监测站。2021年,布设9套交通气象站,提升河流、水库等防汛关键区气象灾害及山区山洪地质灾害、干旱、内涝气象灾害、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旅游气象保障能力。2022年,建立气象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提高气象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应用服务能力,推进气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数据融合共享。开展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要素预报、精细化气象灾害短临预报预警和气候监测预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管,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推动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协同推进和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相关工程的立项实施,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多部门合作机制。气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烟草、保险等部门要整合行业资源,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推进特色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工作目标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工程、美丽乡村气象保障工程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建设成效。要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优先发展气象为农服务,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匹配、与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运用电视、广播和报纸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组织采风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楚 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春香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勇军 市气象局局长
张德学 市农业农村局长
成 员: 史俊平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玲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怀亮 市财政局调研员
范晔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志波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庞占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贾许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穆向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红伟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群山 市气象局副局长
常建伟 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魏东晓 人民财产保险许昌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劲弓 禹州市政府副市长
赵胜业 长葛市政府副市长
张国志 鄢陵县政府副县长
乔晓光 襄城县政府副县长
王 辉 魏都区政府副区长
孙俊洲 建安区政府副区长
周松山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申保刚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迪东 城区管委会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