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20] 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20号)精神,我市对2018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现行有效的5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37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3件,修改规范性文件3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纳入本次废止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按程序印发,自新文件印发之日起原文自动失效。
附件:1.许昌市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