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004-06520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4-29 15:20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 [2020]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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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 [2020] 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4日        


    许昌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推进健康许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精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均衡,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把许昌建设成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需求导向、创新发展。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具有许昌特色的健康服务发展模式。

    ——统筹兼顾,平战结合。统筹考虑平时服务和突发重大疫情时的应急救治双重需要,平时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服务供给,发挥社会效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保证应急救治需要。

    ——整体规划、重点突破。根据许昌现有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协同整合,注重发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同时,统筹考虑许昌市卫生资源现状,有所侧重、分步实施。

    ——公平可及、共建共享。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填平补齐医疗卫生机构短板。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引导优质资源扩容下延,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2025年年底前,经过3—5年的努力,建成符合市情、分布合理、功能完善、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均预期寿命等主要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工程。优化医院空间布局,引导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与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工程,让中医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1.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项。争创1至2个省级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推动县级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在抓好禹州市人民医院、襄城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督促指导长葛市人民医院和鄢陵县人民医院启动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县域医疗中心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一所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2.医疗联合体建设专项。根据各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探索分区域、分层次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模式。推进许昌市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禹州市、襄城县在搞好医共体建设的同时,长葛市、鄢陵县也要搞好医共体建设,建立专科联盟,开展远程医疗协作,推进城乡跨区医疗联合等多种医联体模式。

    3.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持续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和辐射能力。持续深化与豫籍在沪专家联谊会、北京301医院等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合作,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呼吸、急诊、心血管等专业学科临床研究、技术攻关,通过3到5年的合作共建,建立2—3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搭建程京院士工作站,在精准医学领域、消化道疾病内镜诊疗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在临床科学研究、临床转化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做到技术惠民、健康惠民。

    4.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专项。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为抓手,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让中医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等方面创新发展,使其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规划建设一个市级公立中医院,解决我市市级公办中医院缺失的问题。到2020年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所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5.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专项。各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谋划建设一批能够有效提升区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有效的项目支撑。根据我市行政区划、人口规模及分布等因素,鼓励医疗资源从配置富余的魏都区、禹州市向配置短缺的区域倾斜,引导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二)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工程。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补齐公共卫生机构发展短板。提升妇幼健康、疾病预防等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

    6.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专项。依据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机构、采供血机构建设,配置必备的装备,全面补齐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完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强化三个功能区重大疫情防控应对能力。加快推动鄢陵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项目建设,指导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项目、襄城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等做好前期手续,尽早开工建设。谋划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许昌市传染病医院新建(改扩建)等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快实施。

    7.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继续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两筛”)、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免费“两癌”筛查),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病种,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好生育全程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打造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和儿童等5个时期的“一条龙”生育健康服务链。做好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实现县域内妇幼卫生信息畅通,服务转介机制顺畅,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标单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8.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专项。建立完善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免疫规划质量服务水平。健全与动物疫病预防疾控中心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做好结核病、艾滋病健康宣教、科学治疗和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病原学阳性患者检出率,督促落实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发挥魏都区获得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区、长葛市获得省级慢性病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禹州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其他县(市、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示范区。以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有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三)实施健康服务业促进工程。推动设立健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激发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活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9.医养结合示范专项。持续推动医养结合四种模式同步发展。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方面,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当地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方面,进一步简化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流程,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实现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方面,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规范为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鼓励基层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方面,积极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必要时给予疏导干预、转诊推荐,深入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

    10.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关爱专项。继续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保险项目,落实好《许昌市60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提高支付扶助补贴工作效率,将支付时间由目前的3—5个工作日压缩至2—3个工作日,切实方便群众。

    11.职业健康权益保护专项。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增进全市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了解,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调查,集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梯次减轻患者负担。按照“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

    (四)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强基层、增内涵、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枢纽和网底作用,形成并完善15分钟基层健康服务圈。

    12.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专项。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对标达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诊疗设备,力争每个县(市、区)3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常住人口大于800人的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13.个体诊所规范提升专项。优化个体诊所执业许可,推动诊所有序发展,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对诊所的监督管理,完善诊所诚信体系,确保诊所医疗质量安全。注重诊所医师资质和能力审核,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兼职坐诊。全面提升诊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让诊所在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14.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按照切合实际情况、居民普遍认可、签约医生接受、执行简便易行的原则,对有诊疗需求的重点人群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流程、完善协议文本、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满意一人”要求,增强居民对签约服务的信任度,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5.健康环境巩固提升专项。持续巩固许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对标达标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周期复审工作。各县(市)要加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管理工作,巩固完善取得的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国家、省级和市级卫生乡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环境面貌。全面加强全市病媒生物防治,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大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力度,每个县(市、区)力争在2025年创成省市级健康示范乡镇5个,健康村(社区)15个,健康单位20个,健康家庭20000个。

    (五)实施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利用3—5年时间,初步建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16.卫生应急体制建设专项。健全全市卫健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推动乡(镇、办)、社区(村组)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专(兼)职疫情防控联络员工作机制。依托综合医院或急救中心建设1个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点针对巨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实际需要,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和处置任务。

    17.卫生应急预案建设专项。修订、完善市级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预案逐级备案和相关预案体系建设。采取县(市、区)推荐、分类评选、集中展示的形式,在全市开展卫生应急预案讲评活动。针对我市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基层熟悉工作流程,随时警惕和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8.卫生应急储备建设专项。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按照许昌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补充完善医疗救援类装备、传染病控制类装备、中毒处置类装备、核与放射处置类装备、队伍保障类装备中的各种设备仪器、药品、保障物资等应急物品。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储备、定期更新,满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19.提升卫生应急反应处置能力专项。以互动式、情景式教学形式持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培训。每年开展1-2次卫生应急演练和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活动,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和自我保障能力以及市民群众的互救自救能力。

    (六)实施“互联网 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工程。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合力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就医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智慧卫生监督建设专项。遵循边建边用、分步推进的原则,努力打造智慧卫监,实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卫生健康监督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微信扫码等新技术,方便群众及服务对象查询企业、单位的资质及规范情况,让公众获取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执法服务。实行卫生健康监管信息自动化推送机制,健全城市信用体系网络,让不良企业、违规单位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21.远程医疗服务建设专项。依托三级急救救治网络平台,整合现有远程医疗资源,建设许昌市远程医学中心,接入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通过市级远程医学中心对接省远程医学中心,构建省、市、县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在县(市)域范围内,基于市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依托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远程预约、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

    22.通卡就医建设专项。推动解决“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一人多卡”的问题。加快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方便群众通过“健康许昌”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优化医院的就医流程和信息化改造,与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系统对接,支持身份证、居民健康卡(码)、社保卡等多卡通用,实现通卡就医,逐步实现实名制就医。

    23.市域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加快预约诊疗服务系统建设和应用,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为就医群众提供智能就医导诊、分时段预约就诊、医技检查预约、诊中信息推送、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在线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预约挂号系统与平台对接,统一管理号源池,逐步增加网上专家预约号源比例,优先保障基层家庭医生团队专家号源预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24.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专项。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探索建立个人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账户。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目标任务,立足部门职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结合各项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谋划,抓住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卫健、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形成合力,在项目立项、手续办理、资金支持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人才支撑。培养引进一批适合许昌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利用人才专项编制等措施,引进医疗卫生系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选优配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统筹协调落实。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中医与西医、平时与战时的关系,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既注重项目谋划建设,又注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既要发展西医,又要发挥中医与中医药优势;既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又要加强疾控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市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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