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许昌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许昌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5日起施行。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意见》,助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立足许昌实际,结合《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起草拟定了《许昌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数据资源建设为基础,以应用创新为引领,以产业政策为支撑,以信息安全为保障,优化大数据产业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应用带动作用,为打造“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重要支撑,为跨入全省大数据发展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年底,许昌市大数据应用创新水平逐步提升,产业链条逐步完善,生态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竞争力居全省第一方阵。到2022年年底,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汇聚一批区域乃至全国行业数据资源的大数据平台和数据项目;开发一批服务体系完善、集聚效应明显的大数据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大数据技术研发、数据分析和数据服务等方面的龙头企业;大数据核心产业蓬勃发展,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全面展开,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精准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是推进黄河鲲鹏产业生态基地建设;二是推进许昌市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建设;三是支持禹州市实施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571”行动计划和魏都区互联网科技园建设。
2、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一是实施“互联网 政务服务”行动;二是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上云”;三是构建“区块链 智慧金融”;四是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3、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5G网络建设;二是构建物联许昌;三是建设城市智慧大脑。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四是加强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