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许昌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全工信主管部门,局各科(室),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按照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许昌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4日


许昌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电力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我市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知供应,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责任体系更加科学严密;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电力安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取得明显进步;电力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漫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防范人身安全事故

1.牢固树立自觉安全行为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引导、安全奖惩激励、从业约束等管理,提高从业者对安全的敬畏意识。

2.提升安全防护技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资源投入,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积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设备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评机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4.强化管理严禁不安全行为。健全现场安全检查制度,规范现场作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及时制止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等不安全行为,建设工程坚持合理工期,严禁压缩工期,施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达标,严禁盲目和随意性作业。

5.强化基建人身安全管控。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编制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基建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开展基建工程过程风险评估,对可能造成群伤群亡的高风险作业,实施风险预警管控,对特殊或重大风险项目的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安全论证,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对关键施工节点,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对安全风险较大工程节点实施安全监护,施工、监理、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旁站督导,强化外包工程管理,将承包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防范电网安全事故

1.加强电力系统规划,统筹电源、电网、用电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时序,统一标淮、强简有序、远近结合、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电网结构,提高消纳新能源发电能力,完善电网安全综合防御体系。

2.加快电网建设,统筹推进主网架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电网有机衔接、协调发展;加大配电网建设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微电网建设。

3.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深入研究交直流交互、多直流馈入、电磁环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对电网安全的影响;提高调度计划的多时段多层级协调配合和安全校核,提升电网安全预防控制水平;开展电网反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法律责任,政企协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环境;加强风险监督管控;加大技防设施建设,提升电力设施防范能力;落实警企联动机制。

(三)防范网络安全事故

1.加强全方位网络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企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企业网络安全组织体系。规范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完善自评估为主、第三方检查评估为辅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全业务、全过程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加强全员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员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修订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方案,强化网络安全检测与服务,完善行业网络安全服务体系。强化对全体人员、全部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网络安全管理,将网络安全融入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型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健全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

(四)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完善应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完善地方政府属地指挥、企业具体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资金与装备保障。

2.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应急会商制度,以科技手段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协同联运机制,完善灾后评估机制,科学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预案在应急处置中的主导作用,注重预案情景构建,突出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能力评估,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创新演练模式逐步买现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专项演练与综合演练、常态化演练与示范性演练相结合。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健全应急救援设施、应急保障队伍、应急通信和应急经费保障等建设,提升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五)完善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完善各层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安全隐息排查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明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制定电力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优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边界清晰的监管体制。

3.落实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县(市、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电力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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