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关于对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因素法)项目验收的通知 》(豫科〔 2020〕170号) 要求 ,现对 许昌市 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5个工作日( 2 月 4 日 - 2月9 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公示期无异议且单位信用记录良好的按程序 将验收结果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0374-2913690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和区域创新科 0374-29650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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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许昌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验收清单
许昌市科技局
许昌市财政局
2021年 2 月 5日
附件: 许昌市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验收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类别 | 验收结论 |
1 | 许昌市 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设施维修改造 | 许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提升 | 通过验收 |
2 | 基于基因检测技术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方案及其推广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 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