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是在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有重大指导意义,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努力,使得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贫困地区彻底摘掉了贫困的帽子。事实证明,只有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才有基础;也只有这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补短板”的重大举措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进入新阶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顶层设计,部署了更加有力的举措,汇聚了更加强大的力量来共同推进。文件立足“三农”在整个国家现代化全局中的战略定位,从新阶段的要求出发,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题,部署了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等11个重大工程,乡村建设行动等11个重大行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6个示范创建,开展扩大稻谷,小麦,玉米 3 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等6个试点,实施新一轮遗传改良计划等3个计划,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进一步强化“三农”的战略支撑作用,努力让农业农村现代化跟上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步伐,在“四化”进程中不掉队。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关注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乡村产业支撑。无论是脱贫攻坚时期,还是乡村振兴时期,既需要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又要立足特色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以低保为主守住防返贫底线。利用好五年的过渡期,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逐步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经济带的禁渔;抓好黄河流域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发展,在一带一流域建设一批综合治理示范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新兴区。继续做好“一控两减三基本”,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杆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消费设施、人居环境、数字乡村等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支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推动便利化、经济化、品质化发展;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不断推进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五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
六是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投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活力,尊重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