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2305-00883
本级政策解读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3-05-11 16:57
原文链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工业兴市、制造业强市理念,不断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竞争力,壮大集群规模,提高集群质量,培优集群生态,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
二、出台过程
按照市领导工作要求,市发改委与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加强配合,研究学习洛阳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借鉴参考了上海、深圳、杭州等地产业集群培育工作方案,起草了《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并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共分总体思路、产业集群培育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等3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思路。梳理了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基础,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力争“十四五”末,培育形成智能电力装备、再生金属2个两千亿级,硅碳新材料1个千亿级,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制品、食品、超硬材料5个500亿级,人工智能、电梯2个200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批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二是产业集群培育重点方向。紧紧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再生金属、硅碳新材料、发制品4大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超硬材料、人工智能、电梯、食品6个产业集群,分产业集群列出了发展方向、主要布局、龙头企业、产业链条、产业生态。
三是保障措施。成立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工作领导小组,分产业制定产业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建立产业链群图谱、重大事项、重点提升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招商企业、重点创新平台、支持政策等7个培育清单,加快实现“一集群、一专班、一方案、一基金、一产业联盟、一套支持政策”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