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2008年度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通知已经发布,请辖区内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
一、申报范围
2007年重新调整后的省定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省定五十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以上转制类科研院所、中央部委驻豫企业以及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以及《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3.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200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若申报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过年审,不需再重新出具审计报告,需报送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8.若申报企业选择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不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之内(另行发布),需同时报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材料以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未达到条件要求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二)编制要求
1.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准备其它材料(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等有关申报材料应在使用填报工具填写后打印),申请材料和有关附件材料按书籍式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分别加盖企业公章、中介机构公章。
2.申报材料应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一款"申报材料内容"中所要求的材料顺序进行装订,并要求附上总目录。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下载填报工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下载填报工具,并在网上进行注册,获取申报号并导入填报工具后进行填写。(请企业在填写前务必从该网上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使用手册企业版阅读)
(三)网上提交材料。企业使用填报工具填写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打印正式申报书前,导出电子版文件,按照系统要求在9月10日-20之间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网络上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纸质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按要求书籍式装订,一式六份,于9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郑州市科技高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刚刚建成,网上内容更新速度较快,建议各单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收藏,并随时关注,以及时掌握信息。
(二)若在申报过程中有建议和疑问,请及时和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新电话:67185359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二楼办事大厅
河南省2008年度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通知已经发布,请辖区内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
一、申报范围
2007年重新调整后的省定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省定五十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以上转制类科研院所、中央部委驻豫企业以及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以及《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3.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200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若申报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过年审,不需再重新出具审计报告,需报送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8.若申报企业选择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不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之内(另行发布),需同时报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材料以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未达到条件要求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二)编制要求
1.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准备其它材料(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等有关申报材料应在使用填报工具填写后打印),申请材料和有关附件材料按书籍式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分别加盖企业公章、中介机构公章。
2.申报材料应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一款"申报材料内容"中所要求的材料顺序进行装订,并要求附上总目录。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下载填报工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下载填报工具,并在网上进行注册,获取申报号并导入填报工具后进行填写。(请企业在填写前务必从该网上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使用手册企业版阅读)
(三)网上提交材料。企业使用填报工具填写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打印正式申报书前,导出电子版文件,按照系统要求在9月10日-20之间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网络上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纸质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按要求书籍式装订,一式六份,于9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郑州市科技高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刚刚建成,网上内容更新速度较快,建议各单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收藏,并随时关注,以及时掌握信息。
(二)若在申报过程中有建议和疑问,请及时和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新电话:67185359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二楼办事大厅
附件:首批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名单(预选)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