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 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实施以来,各示范村镇(试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依靠科技,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当地支柱产业发展,开展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为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对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2007年度立项的示范村镇(试点)(名单见附件1)。 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试点)由市科技局配合省科技厅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评估依据 评估工作以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科[2007]33号)和《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富民强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为主要依据,结合各试点县(市)申报时《实施方案》中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从支柱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推广应用、农民致富和增收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三、评估程序(一)示范村镇(试点)先进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见附件2),并填报有关表格;(二)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进行材料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三)组织召开评估会。市科技局组织科技、财政、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召开评估会。程序如下:1、现场考察项目实施情况;2、实施情况汇报(用多媒体形式,20分钟以内);3、查看农民培训、信息化用户和科普书屋借阅情况等档案;4、专家根据实施方案进行专家组评审,并填写评估意见。(四)评估结果通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评估结束后,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市通报。四、材料要求(一)总结材料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依据充分和真实有效。同时,要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图片、视频等资料一并报送。(二)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三)各示范村镇(试点)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材料须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有关表格可从郑州科技港http://zzkj.zhengzhou.gov.cn/下载。上报材料中附件2为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农村处。
联系电话:0371-67180457
电子信箱:kjjncc05@163.com 附件:1、2007年度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立项村镇(试点)名单2、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编写提纲)附件1
2007年度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
立项村镇(试点)名单
一、立项示范乡(镇)(试点)
新郑市薛店镇
荥阳市豫龙镇
中牟县姚家乡
二七区马寨镇
二、立项示范村(试点)
登封市西刘碑村
新郑市高庄村
新密市陈沟村
荥阳市桃花峪村
中牟县十里铺村
金水区任庄村
惠济区花园口村
管城回族区张华楼村
二七区樱桃沟村
上街区郊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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