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郑科〔2009〕21号各县(市)、区科技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郑东新区科技局、郑州港区科技局,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推荐2009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项目的条件(一)推荐项目应是已通过科学技术评价(含鉴定、评估、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二)推荐项目应是2006年-2008年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其推广应用一年以上。著作类项目必须出版发行两年以上方可推荐。(三)推荐项目必须是在郑州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驻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的必须是与郑州市有关单位相结合、或在郑州市实施转化的项目。(四)推荐单位和院士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并按照《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的要求对各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在《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中详细说明推荐意见并签章,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争议的材料不能推荐。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2009年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件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一)网上申报:2009年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资料将利用申报系统实现网上填报和提交,请各单位根据帐号、密码登陆郑州技术交易网(www.zzjsjy.com)"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说明认真填写,扫描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帐号和密码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统一分配。(二)报送材料包括:1.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套):请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并打印(单位意见栏不得只填写同意,应详细说明理由);2.附件(2套):(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证书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新药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2)应用证明:3-5家,格式参照附件3;(3)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补办登记手续);(4)完整的技术资料(指成果鉴定时的整套资料)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3.装订要求:请将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由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与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得另加封皮),并分别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其中1套应在封皮上注明"原件")。请将上述资料装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贴上打印有"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推荐单位"的标签。三、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一)网上填报及纸制件同步受理时间:2009年4月6日-4月30日;    (二)推荐材料送交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东市科技局二楼办事大厅成果市场处;    请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67185358    联 系 人:李  伟    张新华       四、其它事项请准备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按照《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附件:1.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2.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        3.应用证明        4.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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