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专家库,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推荐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专家条件(一)技术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内容)内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科研技术工作,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5.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二)财务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河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2.身体健康,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三)管理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河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2.身体健康,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二、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已在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专家申报中推荐过的专家不需重复推荐。(二)专家推荐程序: 1.各申报专家登陆"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中"网上办公"栏,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申报系统"(系统于3月23日正式启用)中"专家申报"入口,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线打印"专家信息表"。 2.各申报专家还需认真填写"专家备案表"(见附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并将"专家信息表"和"专家备案表"交市科技局进行审核。 3. 各申报专家将"专家信息表"、"专家备案表"各一式两份于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三、联系方式联 系 人:周伟 朱永军联系电话:67185359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 kjjgxc@126.com 附件:专家备案表 郑州市科技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建设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