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创新方法试点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省技术创新方法试点和示范企业的通知》(豫科条[2011]13号)的通知,组织申报河南省技术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应为国家或我省认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中小科技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试点企业遴选要求
      1、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2、企业年总收入在5千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对年总收入的限定可适当放宽。
      3、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拥有实力较强的科研队伍和研究开发机构,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优先推荐;对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并在企业积极应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4、近几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效。

  (二)示范企业遴选要求
      1、在试点企业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优秀试点企业参加省级示范企业遴选。
      2、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拥有实力较强的科研队伍和研究开发机构,并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对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并在企业积极应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3、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近几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效。

   二、试点、示范企业任务目标
     以解决产品研发的技术难题为着力点,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提高企业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能力,指导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创造;通过创新方法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在企业建立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工程师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为我省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对试点、示范企业重点支持
    (一)按照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的原则对试点、示范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根据试点、示范企业不同类型、分期分批组织普及性和专业性培训。
    (二)根据试点、示范企业的需求,组织国内创新方法专家深入地方和企业,针对实际需求,运用创新方法解决科研、生产中的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和帮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省科技厅将在各类科技计划中对省级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并积极为示范企业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四)通过验收的试点、示范企业由省科技厅分别授予“河南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荣誉并授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下载《河南省创新方法工作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和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tcc@126.com。

     五、报送要求

1、材料受理部门:市科技局条财处(203房间)。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

3、联系人:张新颜     67181450     

      

                                                2011年5月30日

附件:《河南省创新方法工作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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