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外[2011]21号)及《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级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豫科外[2011]22号)文件精神,科技厅将建立河南省高级专家库。为组织好此次高级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家服务内容
1、为科学论证、技术咨询、项目评估、课题评审提供服务;
2、为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成果推介提供服务;
3、配合科技特派员行动;
4、为离岗科技人才再就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科技人才发挥最大社会经济效益;
5、为全省科学普及提供服务;
6、为全省推荐、选拔和培养科技人才提供信息基础,促进科技人才开发和运用等。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3、热心为河南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政府职称管理部门认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科技人才。 (二)入库专家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具有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学技术奖; 3、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在所属学术技术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性; 4、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在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担任中层以上职务。 三、统计范围
1、在郑州市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市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和工程技术实施及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科技人员;
四、推荐方式
1、市属单位专家归口报至其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专家分别由各县(市)区组织推荐。
2、省属高等院校、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巩义市直接报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郑州市政七街39号附1号,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向南<?xml:namespace prefix="st1"?>50米路东金岸大厦614室)。
五、材料报送
申请者须填写《河南省高级专家库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9月23日推荐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河南省高级专家库登记表》电子版发至kjjhzc@163.com.
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