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政府制度建设计划

索 引 号:397863874/2014-0004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4-09-24发布日期:2014-09-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政府制度建设计划

  按照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为推进“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共归纳梳理废止5项,修订18项,新建9项,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全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推进制度公开,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要求,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切实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一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注重规范具体。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确保制度出台行得通、用得好、可持续。

三要坚持稳定性与时效性相结合。既尊重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化水平,避免朝令夕改;又要与时俱进,根据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发展的新挑战、新要求,不失时机地推进制度创新,该废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废,该改的要及时改,该立的要及时立,避免僵化不变,实现稳定性与时效性的有机统一。

四要强化制度执行。立足市情,脚踏实地,深入剖析制度建设的现实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反复论证、严谨审慎,增强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同时,充分考虑制度的实施条件,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及时跟踪、发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保持制度稳定性的前提下,及时完善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可用管用,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和发展优势。 

四、制度建设内容

(一)废止制度情况

1、关于印发市级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与新出台《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冲突。

责 任 人:腾 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已废止

2、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现执行《国务院2013殡葬管理条例》。

责 任 人:田军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已废止

3、关于印发荥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制定依据已经废止,《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4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 任 人:王智明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已废止

4、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投产检查评估制度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有新规《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评估机制的意见》(荥政文〔2013〕230号)

责 任 人:腾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已废止

5、关于印发荥阳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文件始于2011年焦点访谈播出3.15双汇事件,其与近年来工作职责及要求均有变化,与网格化无缝隙监管有冲突。

    责 任 人:王  伟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完成时限:已废止

(二)计划修订制度情况

1、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把政府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抓紧抓实,完善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 

责 任 人:滕飞、耿元奇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提炼历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功经验,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责 任 人:滕飞、耿元奇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督查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市政府重大决策、常务会议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力推进市政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点工作合力推进、重要信息公开透明。

责 任 人:滕  飞、耿元奇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督查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 任 人:滕  飞、赵卫华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政府内部审计、监察、追责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合政府现行内部平行控制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施政效率和效果。 

责 任 人:滕  飞、赵卫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6、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监督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改进农村干部队伍作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和水平。

责 任 人:赵卫华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7、国有“三资”管理运行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责 任 人:滕 飞、王 伟、谢天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8、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以督促政府系统各单位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责 任 人:赵卫华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9、规范考评表彰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清理规范政府系统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责 任 人:滕飞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督查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0、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加强救济补助款物发放监管,确保救济工作公开、透明、公平。

责 任 人:方本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1、规范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 提升小区管理水平。加大市区内小区物业管理的普及力度,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建立健全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责 任 人:孙建功

责任单位:市房产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2、超载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系统研究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深入开展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市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责 任 人:方本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3、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荥阳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及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责 任 人:方本选、李建业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4、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新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 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提高实效,努力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新进展、管理新提高、服务新成效、融资新突破。

责 任 人:王  伟、王友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5、联审联批、首席服务官等配套工作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完善重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规范联审联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

责 任 人:王伟、王友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6、企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把为企业服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诚心诚意为企业办实事,尽心竭力为企业解难事,坚持不懈为企业做好事。

责 任 人:王智明、任延华

责任单位:市科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7、各类规划管理(备案)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确保规划刚性执行,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巡查验收,坚决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建设。

责 任 人:孙建功、时永奇、杨国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8、关于印发荥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公共需要

责任人:腾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底前

(三)计划新建制度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落实方案。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保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防止发生监管脱节,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责 任 人:滕飞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操作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规范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管理,保障安置房维护管理需要,强化拆迁安置的政策宣传、疏导教育工作,提高安置房住户居住质量。

责 任 人:孙建功、杨国强

责任单位:市新城办、市城改办、市新村办、市文物中心、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生态廊道后期长效管护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廊道建设与管护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建设与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绿化效果。

责 任 人:孙建功,王殿玉,朱天柱

责任单位:市路网办、市林业局、市园林中心、相关乡镇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4、金融生态构建实施意见。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加快构建生态金融。梳理、明确资金需求方与供应方之间的中介机构及服务对象等相关信息。

责 任 人:滕  飞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城投债资金使用监管办法。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建立硬约束,细化考核监管,建立责任制度和追责机制。

责 任 人:滕  飞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6、城投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建设意见。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体系。

责 任 人:滕  飞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7、常态化大招商工作机制。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进一步扩大招商规模,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责 任 人:王  伟、王友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8、政府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合法有效,规避市场经济中的风险,有效防止和减少政府在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责 任 人:王  伟、王友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各集聚区(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9、荥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公共需要

责 任 人:腾  飞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完成时间:拟新建

三、组织保障

(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政府党组班子和成员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立查立改,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亲自主持制度建设策划,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确保制度建设质量。制度建设重在管用、长效,不重复建立制度,不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要注重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坚决防止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出台有关制度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制度,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搞好任务分工。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政府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制度建设情况的督促指导,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重点督查制度“废改立”整体情况、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情况、党员干部作风情况、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确保制度建设成效。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