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0648/2015-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门户网站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1-04 | 发布日期:2015-0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强化我局门户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使我局的门户网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经局党组研究,制定《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2015年1月4日
附 件
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功能,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门户网站域名为:z.zzsj.gov.cn/Index.html。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重要窗口。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发布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向公众提供网上互动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并定期与区宣传部沟通上报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局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承担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等事项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网站管理内容
第六条 网站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并实施网站建设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网站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查、发布;
(三)网站的维护、管理和更新;
(四)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七条 门户网站要依照上街区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政务党务信息公开。
第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局相关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九条 网站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一)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对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收集、编辑和更新维护等工作。
(二)局各部门须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依照局办公室提供给各部门的独立网站后台口令,由各部门网络信息员独立操作网站后台的编辑功能,编辑和发布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局办公室的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的及时发布、归档和信息发布量的统计汇总等工作。
(四)局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公文、信息等的,由各部门的网络信息员负责填写《区国土资源局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进行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再经局法制信访科进行审查,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若是重要信息,则由局长批准后发布。
(五)上网发布信息必须遵循“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并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信息。确保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
第十二条 审核通过的一般信息,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布,紧急内容在2个小时内发布。
第十三条 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局办公室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上网信息的复查工作,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或发布信息中出现重大错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 网站栏目管理
第十四条 局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按照门户网站所设栏目的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的采集、编辑和更新信息。
根据局各部门职能分工和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特点,对栏目内容管理实行部门责任制。
(一)各部门应提供本部门组织开展的重要工作动态信息。
(二)网民在线咨询(留言板)的问题,由局办公室按各部门工作职责将咨询内容分发到相应部门,由该部门负责出具答复意见书,并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四款批准后,再由局办公室统一回复;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答复责任不明确的,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答复。咨询问题应即问即答,原则上最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三)专题专栏中的内容,根据部门职能分工或专项活动牵头分工情况,由相应部门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内容更新维护。
第四章 网站安全维护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上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网站系统实行安全监控,对相应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实行网站所有信息备份制度,局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备份,每个工作日都实行备份,并在下午下班前完成。
第十六条 局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员每日定时进行网上监管。认真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删除,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处置;系统日志保留60天以上;对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查处。
第十七条 网站系统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和负责网站部分后台管理职能的局各部门网络信息员,要管理好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门户网站保证全天候的正常连接。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硬件损坏等疑难故障五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五章 考评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 对门户网站信息量实行综合考评制度。局办公室定期自动对各部门发布的信息量进行统计。
(一)考评标准
1.未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对网上受理的咨询、投诉和监督,未按时办理的2次以上通报批评。
2.凡发现局网站信息内容不符合《保密法》等规定,发布的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评办法
局办公室按照考评标准,采取每季度一考评、一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年中局各部门考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