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6922/2015-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信访 | |
文 号:登水组〔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2-04 | 发布日期:2015-02-0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春节将至,全国“两会”将于3月份召开。为确保全国“两会”及重大节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就“两会”及全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赴京上访处置工作,制定如下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局属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信访举报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河南省群众赴中央纪委监察部非正常上访处置化解工作会议纪要》和应急预案要求,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根本目标,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的原则和“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依法处理”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出现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两会”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强化领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成立水务局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超杰
副组长:李会卿 吴彦军 杨俊平 李松涛 李志辉
王世良 陈建新 任红杰 杨俊东 焦慧选
范松瑞
成 员:王育新 冯贯超 吕建党 李振民 张跃争
张宾伍 孙成伟 张全民 梅石柱 李鸿君
胡少三 郜现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冯贯超兼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处置苗头隐患
要超前防范,建立健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信访预警网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信访举报“五项机制”要求,在近期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主要排查涉及纪检监察业务的重复上访重点人员,以及长期滞留在纪委监察部门前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知道上访人在哪里、情绪怎么样等。同时,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重点上访事项的化解工作,以及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严防发生跨地区串联聚会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伯,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推动问题解决
全国“两会”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水务局纪检监察室将严格落实“五个统一”要求,坚持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不休息,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天接访,投入足够力量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同时结合“书记、局长周五接访日”工作,把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各单位负责人,要采取措施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要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着力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要坚持谁主管谁主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案案有人办,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妥善处理本单位的信访举报问题。
五、应急预案工作机制
(一)应急预案启动级别。按照上访人员数量多少,信访稳定应急预案启动共分三级:1—2人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一定影响者为三级;3—5人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较大影响者为二级;6人以上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重大影响者为一级。
(二)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分级响应程序。根据预警信息,在可能发生上访的敏感日期内,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搜集,发现上访苗头及时报告。
——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三级时,由信访案包案人带领有关人员市内在1小时内,到市赴省进京分别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做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向局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二级时,分管副职带领有关人员市内在1小时内,到市赴省进京分别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做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向局纪检监察维稳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
——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一级时,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领导小组调动其它市域力量进行增援。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两会”期间,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所有成员要24小时保持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应急分队保障: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均作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接受调配。
(三)应急指挥。信访事件发生后,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一时间内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办公室负责在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预案开展应急行动。针对发生的信访突发事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可设置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实施现场调度指挥,现场指挥长由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指派,该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车辆调度、保通处理、信息联络等工作。
七、责任追究制
全国“两会”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凡发生以下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实施环节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上报信息,日报告迟报、漏报,重要信息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贻误工作时机的;
2、不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擅自脱岗离岗,手机和值班电话联络不畅,影响工作开展的;
3、因单位包案领导或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串联、聚会、越级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的;
4、政策落实不力或包保责任不落实,造成重点人员失控、漏管的;
5、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后,未按现场劝返制度规定赶赴现场做工作的;
6、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处理不力,导致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后果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不能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2015年2月4日
中共登封市水务局委员会 2015年2月4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