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63726040/2015-00009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专项整治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03发布日期:2015-03-03
体    裁生效日期:2015-03-03废止日期:2015-04-13
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随着季节转换和春节过后各学校陆续开学,食品安全事故已进入多发、易发时段,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随着季节转换和春节过后各学校陆续开学,食品安全事故已进入多发、易发时段,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目前,我区部分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仍然存在着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消毒保洁设施不配套、食品原辅料采购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科学管理、明确监管责任、推进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监管,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监督员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督促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特别是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五专”,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要逐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要严肃查处超出许可范围制作加工凉菜、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重在预防,全力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防控区域。为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工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青西红柿,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食物中毒等事故信息,并按照法定程序快速果断、有力有序予以处置,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次培训把《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依据培训内容进行试卷考试,培训合格将颁发合格证,督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监督站于4月13日前将总结和《专项监督检查表》、《自查表》收集整理报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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