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索 引 号:71563404X/2015-000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爱卫办关 键 词:上爱卫办〔2015〕3号
文    号:上爱卫办〔2015〕3号成文日期:2015-03-06发布日期:2015-03-0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围绕我办2015年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市场运作”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策略,立足创新,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以内,争取达到B级和A级标准,营造清洁和谐的城乡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办

1.负责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组织办事处(镇)、社区(村)和辖区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密度监测、宣传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比和执法工作。

2.监督和指导各镇办卫生城市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达标工作。

3.推行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组织对市场化服务项目的监督和考评。

(二)各办事处(镇)、社区(村)

1.根据区爱卫办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开展督导、检查与考评。 

2.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做好“四害”孳生地的综合治理;维护和建设“四害”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3.积极推行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并配合做好对市场化服务项目的监督与考评。

(三)各镇办

1.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及职能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督导与检查,积极推行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 

2.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及职能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和建设“四害”防制设施,配合爱卫办做好监督、监测、宣传、培训、检查、考评和市场化运作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采取综合防控策略,开展针对性专项防制

以环境治理和防制设施建设为重点,采取物理防制、化学防制、生物防制和文化防制等综合防制手段,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消杀相结合,专业防制与群众参与相结合,严格控制“四害”孳生高峰期的密度。

1.防制越冬蚊蝇和春季灭鼠(3-4月)。防制越冬蚊蝇的重点场所是各类防空洞、地下室、楼道、花房、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有暖气的房间、牲畜棚,公共场所的雨污水窨井、涵洞等。防制主要方法是药物消杀,采取滞留喷洒或烟熏;春季灭鼠的重点场所是城乡居民区、城中村、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集贸市场、工地、养殖场、各类仓库,公共场所的下水道、雨污水窨井、桥涵、绿地等。重点是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和防灭鼠设施的完善,并统一集中投药。

2.防制蚊蝇、蟑螂(4-10月)。蚊蝇防制采取环境治理和综合防制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是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蚊蝇孳生地,同时辅以物理防制和药物消杀。灭蚊的重点场所是市区内的河道沟渠、各类小型积水等有水的区域,主要控制对象是蚊幼;灭蝇的重点是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各个环节和场所,主要控制对象是成蝇,结合灭蚊每月开展统一集中消杀;蟑螂防制重点是城(镇)区的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洗浴及宾馆服务业、居民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车站和有蟑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3.冬季灭鼠(11-12月)。完善重点场所(包括城乡居民区、城中村、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集贸市场、养殖场、各类仓库等)的防鼠设施,整治环境卫生,硬化地面,堵塞鼠洞,配备灭鼠器械,集中统一投放鼠药等。

各镇办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科学指导防制

爱卫办组织并联合郑州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或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依据国标委2009年5月发布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蝇类、蚊虫、鼠类),结合实际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1.各镇办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每季度末将监测结果报区爱卫办备案。

2.组织开展“四害”密度自动化监测科研工作,力争在今年初步完成“四害”密度自动化监测系统的研制并投入测试。

五、保障措施

(一)建设队伍,完善网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和网络,爱卫办专(兼)职防制人员配备率100%,各镇(办事处)、村(社区)以及爱卫会委员单位专(兼)职防制人员配备率力争达到95%以上,社会单位专(兼)职防制人员配备率达到60%。

(二)落实经费,增加投入。各部门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防制资金的投入,防制工作经费按照人均不得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各部门年度预算。

(三)学习标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和参与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及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要求,学习新标准,适应新常态。同时开展除害防病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除害防病意识。

(四)专业培训,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郑州市实施<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细则》、《郑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的培训,结合我办编印的《爱国卫生运动之病媒生物防制》有关书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分级培训。同时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城乡互学互评活动。

(五)严格管理,形成机制。结合季度“流动红旗”和年度“爱国卫生杯”的评比,坚持“周检查、月通报、季评比”制度,加强督导与检查,落实考评与奖惩。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促进各项防制工作的落实。

(六)科学防制,合理用药。认真遵照《郑州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开展病媒生物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防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镇办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使用的卫生杀虫灭鼠剂和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郑州市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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