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黄岗,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资金: | |
文 号新水〔2015〕4号: | 成文日期2015-03-13: | 发布日期2015-03-16: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水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新郑市黄岗小流域位于新郑市西南部。面积18.3平方公里,辖 1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总人口1256人,总耕地1892亩,年人均收入4985元。该流域内沟壑纵横,地形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水土流失严重,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
为了改变该区水土流失状况,加快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必须对该流域进行治理。该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km2,具体措施为:石坎水平梯田4hm2,发展经果林4hm2(种植核桃树和梨树)、封禁治理246hm2 (设立警示牌)。
工程完成后,山体坡面可得到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将逐渐改善,既减轻水土流失,避免了洪涝灾害,林果见效后,农民收入将成倍增加,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该工程在具茨山风景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弘扬黄帝文化、促进旅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完成该项工程,计划总投资34.55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申请上级帮助解决25.00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