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5-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服务中心,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 | |
文 号:上行服〔2015〕4号 | 成文日期:2015-03-26 | 发布日期:2015-03-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和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奖惩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政文[2013]194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就规范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进驻中心的首席代表B角(行政服务科科长)、中心的中层干部。
二、推荐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注重发展潜力和有培养前途的原则。
5.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
三、推荐条件
1.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正式在编人员且党团组织关系已转入中心。
3.全年内无群众投诉、无上级通报、无媒体曝光。
4.在区委组织部备案的中层干部。
5.符合区委组织部规定的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条件。
四、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全员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差额一人确定推荐人选。
(二)组织推荐。对民主推荐的人员,中心党总支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和严格审查,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由中心党总支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四)公示。中心党总支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中心进行公示。
(五)上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公示结束后,由中心党总支负责把推荐名单连同考察材料一并报区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告。根据区委组织部审定结果,对确定的中心副科级后备干部在中心进行公告。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