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水务局关于呈报《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的请示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15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山洪灾害,措施:
文    号新水〔2015〕7号:成文日期2015-03-26:发布日期2015-03-27: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水务局关于呈报《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为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2014年9月和2015年1月,省水利厅分别安排下达我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万元和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5万元,共计7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县级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通过补充完善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将加大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区防御知识宣传力度和范围、提高和完善我市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目前,《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呈报。

 

妥否,请批复。

 

附件:《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附件: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4〕103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4〕325号)文件安排,特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是全省79个县建设任务之一。2011年新郑市被列入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实施县级市,我市在山洪灾害防治区20个小流域内的4个乡镇、33个行政村、212个自然村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雨情监测、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等子系统建设。

省水利厅下达的2013年度省级补助资金2万元和2014年度中央补助资金5万元。将用于我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宣传、培训、演练等。我市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有关程序和规定,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项目规划及概算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资金为7万元。计划实施内容和投资为:

1、山洪灾害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49800元;

2、山洪灾害、宣传栏防御手册7200元;

3、演练费用13000元。

三、项目效益

通过补充完善我市山洪灾害防止非工程措施,将加大我市防治区山洪灾害防治区防御知识宣传力度和范围、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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