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6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28 | 发布日期:2015-03-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委:
2015年3月13日,我局收到关于人民网网民给郑书记留言反映滨河路小学附近食品安全问题的督促查办通知(登督字[2015]26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主管领导牵头,组织食品监管科、稽查队等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关于在学校周边存在无证小商贩兜售三无食品问题的情况确实存在。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创期间五小行业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的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74号)相关文件要求,有营业执照的小餐饮店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监督管理和整治。无证经营的“五小”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管理、取缔和整治。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监管取缔和整治。该人民网网民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