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5年度郑州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354/2015-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规范性文件
文    号:郑质监发〔2015〕6号成文日期:2015-04-08发布日期:2015-04-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明确2015年度郑州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目录的通知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郑质监发〔2015〕6号

 

 





 

 

关于明确2015年度郑州市特种设备生产和

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有关要求和省局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就我市2015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一) 重点检查

 电梯维保单位,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

(二) 检查数量

不低于辖区特种设备获证生产单位总数的25%,每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至少抽查1家。

(三) 确定检查对象原则

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1、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3、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4、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应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一)检查数量

不低于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总数的10%,每类特种设备各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家。

(二)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原则

1、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  检查要求

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和程序进行,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年度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档案。

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底前上报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 2015年度郑州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

监督检查计划

2. 2015年度郑州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

目录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8日

 

 

 

 

主办: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处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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