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5-0000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4-15 | 发布日期:2015-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报〔2015〕19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3年4月24日至2015年2月2日,对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为加快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根据《荥阳市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4号和荥阳市委办公室《关于文博中心工程建设协调会的会议纪要》(荥办文〔2007〕10号)以及荥阳市发改委(荥发改〔2007〕86号)《关于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荥发改〔2007〕104号)《关于荥阳市文博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确定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荥阳市东区繁荣路南侧,设计规模核定为总建筑面积264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5565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17平方米,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概算为7032.3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3303万元,其余资金由荥阳市财政拨款解决。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07年9月6日,荥阳市文博中心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2007年9月12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三公司)。截至2010年8月,先后对工程监理、多功能厅装修、中央空调、电梯等20项专业项目工程进行了招标(详见附表1:荥阳市文博中心招标项目统计表)。
(三)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07年10月14日,文广新局与中建八局三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暂定为4000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电梯采购与安装除外)。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95日历天,合同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2009年5月,因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等问题,中建八局三公司未能履行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文广新局与中建八局三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终止合同,中建八局三公司撤离施工现场。2009年8月20日,文广新局与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荥阳文博中心建设施工合同,并约定工程内容为土建施工图范围内未施工的主体部分及另行分包的专业内容以外的所有工程,并采用据实结算的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款暂定2500万元。后因进场时间较紧,在装饰图纸设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方估算的总造价产生较多的漏算,实际施工中造成合同总价变更较大,2010年8月6日,文广新局又与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暂定的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调整为5500万元。2012年10月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完成施工合同内容。
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开工,2012年9月28日竣工。勘察单位为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时,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查,市文广新局账面反映,自2007年6月至2014年11月,荥阳市财政局拨入市文博中心项目专项资金共计12830万元(详见附表2-1:文博中心项目资金拨入情况明细表)。截止2014年10月,市文广新局共支出文博中心项目资金12291.9964万元,其中:支工程款11520.1788万元、设计费155.561万元、监理费195.8万元、检测及勘探费32.26万元、前期费用82.0601万元、外管网及水电费110.4277万元、零星项目182.7274万元、其他费用12.9813万元(详见附表2-2:文博中心项目帐面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应付款4721.9776万元,其中:应付工程款4664.3266万元,其他应付款57.65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文广新局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但存在工程决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49796426.32元。
荥阳市文博中心建设项目报审结算总造价211641480.57元(不含勘探费、设计费、监理费、前期费用、零星项目等)。审定结算总造价161845054.25元(不含勘探费、设计费、监理费、前期费用、零星项目等)。审减工程结算造价49796426.32元(详见附表3:荥阳市文博中心分项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明细表)。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加强对工程投资管理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