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索 引 号:59242771X/2015-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高新区梧桐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工作纪律
文    号:梧桐政〔2015〕12号成文日期:2015-04-17发布日期:2015-04-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办事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一律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天上午8:30、下午2:00(夏时至3:00)前签到,之后的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旷工。

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均需亲自签到,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没参加考勤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到办公室备案。

3、凡迟到10分钟视为迟到,年累计迟到超过5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4、考勤签到记录一周一公布,由办公室负责在一周结束后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后公示。

二、请销假制度

1、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至党政办公室留档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经部门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两天,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上,经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部门正副职请假两天以内报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班子成员请假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假期满后,请假人应按时回单位上班,并主动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3、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及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请假时间者,应在假期未满之前向原批准领导提出续假要求,经同意后,方可续假。

5、年终,党政办公室负责将请假人员的情况进行统计,请假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三、办公纪律制度

1、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业务工作无直接关联的视频、社交、娱乐等网站,并利用网络从事股票、证券、基金等买卖活动,严禁工作期间从事网上购物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被上级单位查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并通报批评。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期间不得因非工作或业务上的事务串岗,并到其他办公室闲聊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不得索、拿、卡、要,一旦发现给予党政纪律处分。

4、严禁无故不参加单位和部门组织的集体学习和各项活动。

5、严禁在上班期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酒后上岗。

6、严禁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卫生保洁制度

1、全体人员在每天上班前要认真搞好室内室外卫生的清扫和保洁工作,保证桌面整洁,室内室外清洁。每周组织检查,分清洁、基本清洁、不清洁三个等次评定各室卫生状况,连续三次评为不清洁进行通报批评。

2、每周六上午对各部门室内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对评出好的单位授予流动红旗,做为年度评先的依据之一。

3、每周五为公共卫生区大扫除时间,全体机关干部要按照分组和规定时间自觉打扫。

五、水电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水电管理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水电设备,保证正常供水供电,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乱动。

3、工作人员外出不在时,要自觉关闭房间电灯、电扇、空调,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求听好电话并做好值班记录,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领导的指示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在岗在位,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值班室的固定电话不得用于个人事务,值班时间要有专人值守。

4、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间为次日8时30分。

5、节假日双休日不值守电话的人员必须在机关院内。

6、值班期间,对缺岗、漏岗、误岗的,罚款100元。

7、值班逢双休日节假日早8时30分点名,不到者罚款50元。请假无人替岗者罚款50元,以办公室时间为准。

8、值班期间若有事可自行调换,但必须报带班领导,出现漏岗追究该时间段值班人责任。

七、会议制度

1、班子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或委托办事处主任负责召集主持,办公室负责通知。

2.由各村主要领导及机关各部门正职参加的全体领导干部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办公室负责通知。

3.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由部门自行通知。

4、每周一早上8:30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各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本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5、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会,会前和会后进行签到或点名。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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