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65995735/2015-00024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信用体系,信用,方案
文    号:上政办〔2015〕14号成文日期:2015-04-21发布日期:2015-04-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1日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培育和践行以“诚信”为核心理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统一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加快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树立信用上街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优化我区的发展环境,加快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主体,要组织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强化信用体系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奖惩机制。以建立完善信用法规为目标,以加强各项信用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落实信用政策为基础,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的信用管理,构建各部门间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增加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

(三)引导培育信用需求,发展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制定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和鼓励信用产品创新的有关政策,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引导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逐步扩大信用经济规模。行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要积极引导业内企业主动使用信用产品,规范交易行为。

(四)规范信用行为,加强诚信教育。在全社会开展有针对性的信用宣传活动,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利用失信曝光和守信激励手段,规范各类信用主体的行为。以诚信宣传教育为基础,打击惩戒失信行为为手段,加快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五)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性社会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要抓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通过重点行业的建设经验,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大发展;坚持信用法规与信用政策互为补充,长远工作与当前重点互为补充,先行先试与全面发展相互促进,有重点分步骤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以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覆盖全区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力争在近阶段使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政策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区人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水准、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政府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要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创建服务型政府,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形象。加强政府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商务信用建设,推行责任行政,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搞好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要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公示制度。加大企业诚信教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自律。要进一步激发企业信用需求,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使用信用服务产品,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使用、披露及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起步阶段从企业法人代表、会计师、评估师、注册造价师、律师、公务员、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入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逐步拓宽覆盖范围和领域,初步形成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框架。

四、方法步骤

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法规建设先期启动;先政府主导,后市场化运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政府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

(一)初期在积极推进法规建设的同时,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征信工作,指导并培育信用中介机构,条件成熟时再过渡为市场化运作,实行政府监管。

(二)率先启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带动其他方面的建设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步骤开展对企业征信,一是对全区大中型企业开展征信,二是对规模以上的企业开展征信,三是对其它企业开展征信,逐步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区信用中心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区企业信用系统的运行和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

(三)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面向公务员、政府工作者、城镇居民率先试点,再逐步向全区扩展,最后达到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机构,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正常办公经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相关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监管全区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和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制度保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保障。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定期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要将该项工作逐步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实行信用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信用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措施,监督到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区信用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环环相扣,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企业商务秘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在信用和评估方案设计,信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储存,向社会公众信息查询等环节上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公共信息安全。

(三)全民动员,积极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氛围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打造“诚信上街”的城市形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各种新闻媒体、课堂和各种文化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开辟信用专栏,邀请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市民代表讨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市民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了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形成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6月底前。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明确任务阶段。制定上街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动员部署、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2015年12月底。全面推进、分步落实、检查督导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和各自承担的任务,各部门突出重点、稳步高效落实工作任务,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度。

第三阶段:长期进行。各部门根据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协同配合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