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25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字〔2015〕30号 | 成文日期:2015-04-24 | 发布日期:2015-04-24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登封市豫安煤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郑煤〔2015〕5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公司加强监管,督促登封市豫安煤业有限公司、登电集团新玉煤矿按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抓好人员配备、培训工作,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