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秋田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 索引号:005253090/2017-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4-28
  • 发布日期:2015-04-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陈秋田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郑林党〔2015〕3号                      签发人:崔正明

     

    关于陈秋田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

    根据工作需要和竞争上岗、考察情况,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秋田同志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新潮同志任市林业局总会计师;

    刘彦兴同志任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同时,免去陈秋田同志市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新潮同志市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彦兴同志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妥否,请批示。


    主题词:林业  人员   任职   请示

       

    郑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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