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好把式代驾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索 引 号:766247592/2015-0001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国企,国有,企业,代驾
文    号:郑国资〔2015〕88号成文日期:2015-04-29发布日期:2015-04-29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好把式代驾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好把式代驾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郑州交运好把式代驾服务有限公司的请示》(郑交集团政〔2015〕43号)已收悉。代驾服务的需求随之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成立新公司,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交运好把式代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代驾服务公司)。

二、公司性质

    交运代驾服务公司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控股。

三、注册资本金及来源

交运代驾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人民币,由你公司自筹。

四、经营范围

    汽车代驾等业务。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新成立的交运代驾服务公司须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设立和业务开展情况由你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并向我委报告。你公司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新公司设立手续,完成工商注册后,请及时到我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此复。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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