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豫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索 引 号:766247592/2015-00017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国企,国有,企业,汽车租赁
文    号:郑国资〔2015〕89号成文日期:2015-04-29发布日期:2015-04-29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豫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郑州交运豫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郑州交运豫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郑交集团政〔2015〕43号)已收悉。为支持你公司适应汽车客运市场多元化发展,发挥行业优势,开辟新业务,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成立汽车租赁新公司,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交运豫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汽车租赁公司)。

二、公司性质

    交运汽车租赁公司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控股。

三、注册资本金及来源

交运汽车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人民币,由你公司自筹。

四、经营范围

    汽车租赁、城际约租、专车服务等业务。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新成立的交运汽车租赁公司须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设立和业务开展情况由你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并向我委报告。你公司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新公司设立手续,完成工商注册后,请及时到我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此复。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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