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索 引 号:766247592/2015-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国企,国有,企业,报废,固定资产
文    号:郑国资〔2015〕109号 成文日期:2015-05-19发布日期:2015-05-19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郑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我委近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其中部分资产已达到报废年限,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等资产一批(详见附件),资产原值共1582988元。特申请对以上资产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置。

妥否,请批示。 

附件: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张菲    联系电话:671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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